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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重要手段之一。在2006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实施前,只要条件合理,转回以前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被允许的。因此,有些上市公司出于减少政治成本、争取契约有利地位等目的,可能会在收益较好的年度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在收益不佳的年度少计提甚至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2007年1月1日,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开始实施。新准则规定,长期资产减值一旦计提,不得转回。这一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将有效限制上市公司通过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而对于那些在新准则实施前多计提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上市公司来说,只有在新准则实施前(2006年底)转回以前年度多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才能使以往年份多“储备”的长期减值准备不被浪费,因此它们有很强烈的动机在2006年转回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这一强制性会计变更的制度背景本文选择盈利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其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对盈利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描述性统计,探讨其是否有利用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制造企业连续盈利业绩的动机,然后通过系数检验法,检验在2006年底转回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盈利公司是否存在收益平滑方式的盈余管理行为,最后对影响盈利公司的收益平滑的因素进行了二项逻辑回归分析。实证结果显示,盈利公司在2003年到2006年存在明显的转回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利润的现象,并且于2006年底转回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盈利公司存在显著的收益平滑行为。在盈利样本公司的经验数据中,债务契约假设、节税假设、企业盈利能力假设和股权集中度假设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得到了验证,但规模假设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我国盈利公司中,资产负债率越高、所得税费用越大、企业盈利能力越弱、股权集中度越低的公司越有可能存在收益平滑方式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期望的贡献是从资产减值准备角度对我国盈利上市公司的收益平滑行为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