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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旅游业也在迅猛发展。在这过程中,草原旅游开发为蒙古族妇女角色带来了怎样的变化?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关注草原旅游开发中蒙古族妇女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与发展,促进草原旅游与蒙古族妇女发展的同时,为草原旅游开发和蒙古族妇女的社会治理提供参考。以期能够丰富我国少数民族女性研究的内容。本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发觉现有研究,虽然已经不再局限于民族旅游对少数民族妇女的经济影响、民族文化影响、社会角色变迁等方面的影响。但依旧缺乏对不同文化、不同族群背景下的横向对比研究。从研究对象的地域范围划分:主要集中在西部民族地区尤其是贵州和云南省的民族地区,中国西北和东北等民族地区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选取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名安联合旗希拉穆仁镇的草原旅游景区做为案例地,以当地蒙古族妇女为例,以草原旅游开发为背景,采用半结构式访谈和参与观察调查法相结合的田野调查方法,在旅游学的基础上结合人类学和女性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对草原旅游开发前和草原旅游开发后蒙古族妇女角色变迁做对比分析,与社会治理相关研究结合,探讨蒙古族妇女在草原旅游开发中的角色变迁和社会治理相关方面问题。研究结果表明:1、蒙古族妇女的社会角色朝着有益于其发展方向转变。(1)从社会角色方面:将社会角色分别从经济角色和政治角色两个角度来说,草原旅游开发中蒙古族妇女在经济方面的转变最为明显,蒙古族妇女从家庭的从属经济角色,逐步变为家中的主要经济角色。甚至少数女性精英几乎成为家中经济的顶梁柱。蒙古族妇女的政治角色有所提升,但蒙古族妇女能够主动积极的参与到社会的政治生活中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需要社会各界和蒙古族妇女共同为之努力。(2)从家庭角色方面:通过调研观察到的蒙古族妇女勤劳、朴实、隐忍,在家庭生活中任劳任怨并没有因为经济角色的变迁而对另一半有更多的要求,在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繁琐的家庭事务。草原旅游开发后,为了更好的经营,萌生提升自身文化教育水平的意识。在教育下一代的问题上更加重视。蒙古族妇女在经营活动中起到重要作用,让社会、家庭及妇女本身都意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对于女性受教育地位、受教育的权利等等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从思想观念方面:草原旅游的开发并没有太多的影响蒙古族妇女的婚姻观与生育观,而更多的是受时代、社会、国家政策的影响。蒙古族妇女不反对族外通婚,但本民族的配偶间文化背景相同,相处更为融洽,调研观察中的夫妻双方均为蒙古族,提倡自由自主婚姻。2、蒙古族妇女积极适应新社会角色,在草原旅游开发中成为民族文化的开发者,也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