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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权被削减,事权被抬高,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被严重缩减,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再加上,多年来受《预算法》的限制,地方政府并不具有自行发行债券的权利,新增投资计划能力受到极大压缩。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的重要战略转型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这就使本就已经“入不敷出”的地方财政更加“雪上加霜”。此种背景下,为缓解财政压力、进行城市建设和维持日常行政开支,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抵押土地、寻求形式上市场化、名义上隐形化的发债方式来筹集资金,最终导致债务数量激增,财政风险迅速累积。一旦地方政府发生实质性违约,就会加大地方政府的债务敞口风险,由债务产生的财政风险就会迅速波及到银行等整个金融体系,甚至引发全国性的经济危机。因此,如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债务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实现财政可持续、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国际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探讨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对我国经济发展、财政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并对我国30个省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了预警分析,本文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经济与社会风险。通过建立一个封闭的包括家庭、政府和生产厂家三个部门的内生增长模型,探讨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相关宏观政策对经济系统稳定性的长短期动态影响,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地区经济实现平衡增长的条件和路径。同时,使用VAR计量分析方法对理论分析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经济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三者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短期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膨胀会促进经济增长、有利于资本积累、提高劳动力就业水平以及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但从长期角度来说,随着地方政府债务发行水平的不断提高,实际经济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却在不断下降。第二,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财政风险。通过建立预算约束模型,将地方政府债务、土地财政和房地产价格三者置于统一框架进行分析,同时,使用面板分析方法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首先,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国有土地出让金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随着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增加,房价水平也不断攀升;其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房地产商贷款数额的增加会抬升房地产价格水平,房地产竣工面积的增加会降低房地产价格水平;最后,一旦房地产价格的升高幅度超过了人民的现有经济承受能力,就会对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第三,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风险。本文通过构建一个由政府、中央银行和生产厂家三个主体组成的跨期预算约束模型来探讨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市场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实证结果显示,在控制其他经济变量的情况下,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间成正向变化关系。可以解释为,地方政府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对政府债务的承受能力就越大,这和刘锡良(2015)的研究结果也是一致的;其次,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地方政府的治理水平越高,政府的信用水平也越高,可获得的债务融资规模也越大;再次,在其他经济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地区GDP水平及财政平衡变量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财政越平衡的地区,资金越充足,需借贷的债务规模也越小。第四,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改进KMV模型,有针对性的从“借、用、还”三个环节选取10个评估指标,使用因子分析法评估我国各地的政府债务风险大小,最终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证结果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无省市处于极高风险的异常区域,但是,内蒙古等6省市的债务规模仍处于高风险区域,需要相关部门进行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