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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入二十一世纪,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加深,经济全球化早已成为世界共识,激烈的市场竞争是所有企业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唯一法宝。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企业高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它通过一整套完整的治理机制,来合理安排权利,分配利益,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从而提高公司绩效,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最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虽然二者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但在以往的文献研究中二者都是分开研究的,直接关于公司治理与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命题的规范和实证研究都十分缺乏,因此如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角度出发,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系进行研究,通过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文的研究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规范研究部分,首先对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核心竞争力的含义、现状、特征以及作用进行理论分析。其次对公司治理的含义和我国公司治理的弊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在分析中以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以及监事会特征与核心竞争力的关系为重点。实证分析部分,研究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公司治理结构要素之间的关系。本文随机选取2011年沪深两市的60家上市公司,根据金碚的中国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对60家样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把总样本分成核心竞争力强的实证样本和核心竞争力弱的控制样本,两组样本各30家上市公司。模型以是否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为因变量,以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监事会特征为自变量,构建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以及监事会特征具有相关性。核心竞争力弱的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股权集中度、独立董事比例以及监事会会议次数明显低于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合理范围内,比例越高,核心竞争力可能越弱。董事会和监事会规模合理情况下,规模越高,核心竞争力较弱的可能性越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内部董事比例低于核心经竞争力较弱的上市公司。监事会规模需要合理确定人员数量,使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能进一步发挥。最后,在实证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方法。包括深化股权结构改革,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积极吸引和培育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制衡机制,增强董事会独立性,增加独立董事比例,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等一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