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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主动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运行环境日益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国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632,348个,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7909.47亿美元,数额位居世界第二位,发展中国家第一位。积极引进和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于改善我国建设资金不足,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大型工业项目,加快技术引进和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外贸出口、增加外汇收入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收入大幅度提高,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近今年个别跨国公司在我国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越来越多,外商直接投资与国内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逐渐成为国内学者的研究热点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的关注焦点。无可否认,FDI在促进我国GDP的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外贸出口增长、扩大就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FDI却是一把“双刃剑”,伴随着FDI的引入及其产业转移,相当一部分污染密集型产业也转移至我国。污染密集型产业产生的大量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破坏了生态环境,威胁到人体健康,污染防治成本昂贵,妨碍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进程。所以正确认识FDI对我国环境的污染状况,分析FDI与我国环境污染的相关性,总结FDI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正效应和负效应,阐释FDI投资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原因,处理好我国利用外资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对于保证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非常重要。本文从五个方面对我国利用外资和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论述研究。论文第一部分是绪论。首先通过分析环保部公布的中国环境报告中的有关数据,指出我国生态环境恶化形势非常严峻,然后从理论角度和现实角度两个方面阐述了研究FDI与我国环境保护关系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提出为了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必须要高度重视引进和利用外资问题,特别是从外资投资项目、投资地域和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等方面综合考察引资质量,科学、合理评估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指出我国不能以牺牲我国生态环境恶化为代价吸引外资,也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在源头上控制和减少FDI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首先主要介绍了当今非常流行的发展中国家逐渐被沦为“污染天堂”的假说,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了这个假说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其次,介绍了环境EKC曲线的由来及其内涵,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提出中国仍处于环境EKC曲线的左侧爬坡阶段,这个阶段更要关注工业化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上要特别关注环境因素。第三,介绍了环境“竞次学说”和“光晕学说”。”竞次学说”是一种典型的牺牲生态环境而获得短期国际竞争优势或国际竞争力的狭隘做法,在我国不可取;而“光晕学说”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了严格的环境规制对于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提高的积极作用,从一个企业或一个国家长远发展角度去讨论严格环境政策的积极作用。第四,介绍了环境规制对于引进FDI的正面和负面影响。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指出环境规制与FDI之间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负相关关系,即严格的环境规制并不必然会减少外商直接投资。最后,介绍了目前比较前沿的战略性环境政策与FDI的关系。该理论说明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为了获得规模报酬或战略性利益,发达国家通过FDI方式向环境成本低的发展中国家投资以获得国际竞争力,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或环境改善是与发达国家博弈的过程。第三部分是我国大规模吸收FDI对环境的影响分析。首先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和特点,提出我国利用外资的“二元结构”,即FDI的产业布局呈现出第二产业比重高,第一、三产业比重低,第二产业中以高污染密集型产业为特征的制造业比例高;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域分布主要在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使用外资比例低;FDI的来源国主要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港澳台等经济发达地区。这种“二元结构”导致污染密集型产业首先从发达国家向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然后逐渐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特点。其次,通过数学模型研究了FDI与我国环境污染之间的相关性,根据研究结果我国存在着“污染避难所”的证据,以及FDI的流入的确造成了我国SO2等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最后,分析总结了FDI对我国环境的正效应和负效应,指出FDI对我国环境在技术溢出、环保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正效应,但在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环境负担加重、环境治理成本上升和转基因产品方面有明显的负效应。第四部分是外商投资污染密集产业的原因分析。一是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没有考虑环境这个生产要素导致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以及低廉的环境成本获得巨额利润,所以愿意把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二是从国际投资理论出发,主要从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学说、维农的产品寿命周期学说、源于赤松要“雁行理论”的产业梯度转移理论、蒙代尔的相互替代模型、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等理论出发分析污染密集型产业通过FDI方式进入我国的理论根据。另外还从我国与资本输出国对于环境认识上的差异性、现行国际相关公约和法规存在的差异性、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公众环保意识差等方面来论述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的原因。第五部分是我国利用外资与环境保护协调的政策建议。具体包括:第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FDI与环境协调发展。主要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要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基础上;修正传统引资福利效应评价指标,树立正确的社会福利考核指标等四个方面来进行。第二要完善资源产品价格机制,促进FDI与环境协调发展。要摒弃“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牺牲不可再生资源产品带代价,要理顺环境资源类产品价格市场定价机制。第三要尽快征收环境税,实现环境外在成本内部化。开征环境税是解决市场“失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重要手段。第四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吸引FDI向“三低一高”产业投资。第五要中西部地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用外资规划,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第六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完善国际立法,推动有关国际公约的修改。第七要依靠科技创新加强环境保护。第八要制定与完善一系列有利于吸引FDI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同时要加强环境执法能力。第九要提高全民环境保护与参与环境治理意识。第十要实行环境污染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总之,环境保护是一件任重而道远、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当然也不能为了环境保护而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潮流。我们要在充分考虑在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吸收外资必须为可持续发展服务,做到以外资促环保,以环保促外资,纠正片面追求外资规模和数量而忽视生态环境问题的做法,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重要内容,促进FDI与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