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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各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各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高、危害的程度大,“风险社会”的特征越发明显。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自然环境和基本国情,加上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且不平衡时期,突发环境事件的频繁发生是不可回避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应对危机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理应发挥主导作用。但是,政府一元的危机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随着公民社会、治理理论以及第三部门等的兴起,其他非政府主体和人员也积极要求参与到危机管理的应对中去。因此,系统地研究突发环境事件的多元主体参与,实现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公众、新闻媒体以及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在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良性互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在此情况下,文章围绕突发环境事件中多元主体参与这一主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在明确了治理理论、协同理论、公民社会理论等等相关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的多元主体,同时阐述了多主体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内涵、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以及多元主体参与的必要性。其次,介绍了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中多元主体参与的现状,同时指出了多元主体参与存在的问题,并对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再次,通过对美国、日本、英国应急管理多元主体参与的经验介绍,为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中多主体参与提供了经验借鉴。最后,为了促进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中的多元主体参与,本文提出了建设性的对策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