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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9年第—部外商投资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诞生,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发展,至今已逾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我国的外商投资额从最初的每年不足十亿美元,逐步增长到后来的每年数百亿美元乃至上千亿美元,外商投资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外商投资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国际投资法向着鼓励投资自由的方向发展,并在WTO框架下首次实现了对国际投资实体间的全球多边调整;在国内,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尤其是2001年底的成功入世,使得改革、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极具紧迫性。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分析了目前我国外商投资法面临的挑战。文章联系WTO投资规则的要求、国际投资的自由化趋势、我国外商投资的现状,论证了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的紧迫性。 第二部分专门探讨了完善外资投资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问题。文章切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着发展民族经济、促进自由投资、与公司法衔接的原则,简述了如何重构我国的外资投资立法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下文所述的我国外资法三大问题分别加以研究解决。 第三部分着重阐述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形态的完善问题。文章按公司、合伙、独资企业三种形式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形态予以重构,并针对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俐火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独资公司的现有法律规定进行了重新设计。 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文章通过对目前我国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治理制度的评述,剖析了股东会缺位、董事长权限过大、经营管理机构的僵化规定导致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应对措施。 第五部分详细探讨了外商投资企业控制问题及其解决.文章简要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控制问题的由来及其主要表现,并对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规制滥用企业控制权行为的立法与实践加以借鉴,提出了建立限制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滥用控制权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