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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是从事货币资金经营的特殊企业,其最显著的特征是高负债经营,即利用各种存款及其他借入款为主要的营运资金,通过发放贷款及其他业务获取收益,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远低于其他行业。商业银行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宏观和微观因素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在现代经济中,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种类很多,根据现代金融理论和国家审计实践关注的商业银行分支行风险特征,商业银行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商业银行风险具有极大的社会扩散性和广泛的经济渗透性的特点。银行业风险导致的后果及影响都远远不止局限于银行本身。由于银行业的经营活动已深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环节,因此,由银行业风险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会随着银行业务而扩展和蔓延到与之密切相联系的行业、部门或其他经济领域,最后甚至可能引起严重的金融、经济和社会危机。如80年代美国储蓄和贷款机构的大量倒闭,90年代中期巴林银行、大和银行等爆发的危机和97年亚洲金融危机,给国家经济、世界经济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随着金融全球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大量出现,金融业面临的风险更为复杂多变。因此,如何对商业银行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一直是各国金融理论界和金融监管当局关心的问题。从巴赛尔委员会到各国央行,都对金融机构进行较为严格的监管,我国自从金融业分业经营以来,也致力于对金融业的有效监管。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2004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由不同风险因素引起的银行业危机与金融危机促进了国际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法与风险定量模型的发展。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和有关机构对商业银行单一风险和综合风险评价作了很多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测量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模型的如VaR模型,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如美国骆驼氏评级体系评级制度等。我国银行业监管当局构建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体系,基本上来源于美国骆驼氏评级体系和其它西方国家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测量体系,都是对商业银行运营中的风险首先进行分类,然后赋予指标一定的标准,能够对商业银行风险进行一定的测量和揭示。人民银行侧重于综合风险的测量,银监会侧重于单一核心指标的监测。 国家审计部门一直致力于揭示商业银行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国家审计某单位也曾借鉴美国骆驼氏评级体系评级制度建立了商业银行风险评价模型,但并不成熟,如何构建一套适用于国家审计的商业银行风险评价模型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相对于其他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和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价,国家审计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主要在于关注风险种类不同。商业银行内部重点关注的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单一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等,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是区域性商业银行业风险,对商业银行单一分支行营运风险关注较少。而国家审计部门由于对商业银行不是监管而是业务和财务上的监督,侧重的是合规性,采取的方式是每隔一定时期对某一家商业银行进行全面检查,因此审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有一定的不同,如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营运流动性风险格外关注,对于宏观风险、市场风险等关注较少。上述我国银行业监管当局风险评测体系都不能在国家金融审计实践中进行有效的运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指标衡量的是总行,而国家审计需要的是对省、直辖市和各支行的风险评价;上述评测体系选取的指标对于商业银行各省、直辖市分行及支行适用性不大,用来判断分支机构的综合风险实用型不足,权重的确定上专家经验判断成分较高,主观因素较强。同时,因为国家审计对商业银行的非持续性监管特点,构建商业银行分支行风险评价体系或模型对其进行评价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概念,即商业银行分支行综合风险排序,而不是根据模型得出的综合风险值将商业银行分支行定为问题机构或非问题机构。 由此可见,国家审计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测量和揭示具有特殊性。在构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既需要考虑国家审计对商业银行风险评价的需求,又需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评价商业银行风险方面独有的优势,如对商业银行财务核算数据和内部控制数据的获取,而不局限于会计报表。构建适用于国家审计的商业银行分支行风险评价模型,就是要构造出适用于国家审计评价商业银行分支行风险的指标体系,利用现代综合评价方法计算商业银行分支行综合风险值并进行排序,以利于在国家审计实践中迅速把握商业银行各分支行风险程度,把有限的审计力量和时间用于解剖风险程度较高的分支行,提高审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