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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FASB)完成了对收入会计准则的修订,并先后分别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和《会计准则更新第2014-09号: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即《主题606》),修订后的收入准则使得国际准则和美国准则建立了统一的收入确认标准和模型框架。国际准则的修订变更推动了我国收入会计准则的变更,为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解决旧收入准则存在的确认标准不一致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2014年启动了对我国收入会计准则的修订,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准则修订的最终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或“新准则”),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收入准则统一收入确认模型,调整收入确认标准,细化收入计量基础,明确收入分配方法,提高披露列报要求,这些变化有利于增强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可比性和可靠性,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本文包括六个部分:第1章为绪论,本章主要介绍文章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并进行评述,阐述了文章的研究内容与方法,并且指出了文章的研究创新及不足之处;第2章为新收入准则的概述,说明了新收入准则的演变历程、制定理念和理论框架,并对准则修订的理念和影响进行了分析,新收入准则的主要改进;第3章,首先对电信企业相关概念与特点进行了界定,指出本文所分析的电信业为狭义的电信业,其次分析了新收入准则对电信企业收入确认、计量和列报披露的影响;第4章为电信企业应用新收入准则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分析了新收入准则在应用过程中企业面临的困难,以及若干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问题,通过分析这些困难与问题来指出执行新收入准则挑战;第5章为对完善准则提出了对策建议;第6章为结论与展望,说明了本文的结论,对未来新收入准则的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提出了展望。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对比分析新收入准则与旧收入准则的差异来进行分析,选择业务复杂、用户数量众多、合同纷繁复杂,同时在国内第一批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电信企业作为分析的切入点,分析新收入准则对其收入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且运用由特殊到一般的矛盾分析方法,对新收入准则的使用提出相关的建议。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刚刚开始,提出的一些问题仍处于在实务中分析和探讨阶段,并没有得出确切的结论,同时由于本人水平和研究的局限性,研究深度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