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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通信企业在我国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当通信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越来越重视,当公众对通信企业社会责任呼声越来越高,当其他学科纷纷对通信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的时候,社会学却扮演了一个无动于衷的袖手旁观者的角色。在目前,一方面通信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几大通信企业近几年每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细报告自己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另一方面,又屡屡爆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负责任的行为。一方面公众对通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抱有越来越大的期望;另一方面又不断地抱怨通信企业种种不端行为。这些值得我们从现实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因此,本文拟从社会学角度对通信企业社会责任做一个尝试性的研究。首先本文梳理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在此基础上根据通信企业的特点提出了通信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概念,通信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满足质量要求的电信产品和电信服务的基础上,有责任并且也愿意增进雇员利益,对其行为造成的环境问题采取行动,满足消费者对物美价廉的电信产品和服务的期望,增进当地社区和整个社会公益,即通信企业有责任并且也愿意持续地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和福祉。从这个概念上我们可以看出通信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属性。因此,本文以道德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作为基本的理论基础。通过梳理道德社会学的相关文献,尤其是以涂尔干和鲍曼的道德社会学观点为基础,提出道德的四个社会学意义的属性:责任、善、自决和自律以及经济生活的道德标准。本文认为目前通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五个问题问题:单纯注重慈善捐助;环境责任上的功利化;对员工福祉的关注不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和行业间的恶性竞争。本文根据道德的四个社会学意义的属性进行分析,认为通信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以下四个原因:道德责任的功利化、通信企业组织上的道德中立化、行业间职业伦理的缺乏和道德上自决和自律的缺乏。正是这四个原因,使通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上存在着以上问题。因此,在此基础上本文也从道德社会学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积极承担责任;真正理解企业组织本身的道德属性;建立行业间职业伦理;国家政府的积极引导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坦承自己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