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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渔业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关税逐步降低,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制度、反倾销等非关税壁垒的使用日渐增多,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大,成为影响渔业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主要障碍。 反倾销是WTO允许成员对国内产业实施保护的一种手段,因具有合法、公平的外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频繁使用。农业领域的反倾销虽然占总倾销案件的比例不大,但因涉案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不仅关系到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出口商的利益,更影响到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给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前反倾销在世界水产品贸易中很少出现。随着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水产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和贸易的快速增长,发达国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日渐增多,反倾销调查的产品也从捕捞加工产品如罐装金枪鱼转向水产养殖产品如鲑鱼、鲶鱼、对虾等等。 对虾是我国水产品出口的拳头产品,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改变新的养殖模式、养殖品种以来,我国对虾养殖业发展迅速,2003年对虾出口创汇额列单项水产品第一位。2004年1月美国对中国等六国对虾实施反倾销措施,因受非市场经济的影响,最终被征的税率最高,成为2004年美国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者。许多对虾养殖及加工企业关闭破产,给我国对虾养殖业造成严重的打击。 文章以美国对六国对虾反倾销事件为研究对象,分析、探讨了对虾反倾销措施对涉案国的贸易限制作用以及多国涉案是否存在贸易转移效应。 主要内容有:(1)反倾销立案对美国对虾进口量与价格的影响;(2)涉案国与未涉案国反倾销前后的贸易流量对比分析;(3)贸易转移效应分析;(4)反倾销贸易保护效果评价。 分析结果表明,征收的反倾销税率越高,对贸易的抑制作用就越明显,尤其是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的前2年;而未涉案国对虾出口则迅速增加,即发生了贸易从涉案国转向未涉案国的现象;当多个国家涉案时,不仅从未涉案国的进口增加,而且因被征税率的不同从低税率的涉案国的进口也增加;还发现,因产品有较强的替代性,个别涉案国如中国发生了由涉案产品向未涉案产品的贸易转移。反倾销措施并未使美国本土对虾市场价格出现明显的上升,其对国内厂商的贸易保护效果有限。文章提出了多元贸易转移的概念,分析和评价了2004年美国对虾反倾销的贸易保护效果。最后,针对我国对虾贸易遭遇反倾销的情形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建议,以优化产品结构,保护渔民、龙头企业的利益,促进我国渔业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