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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决策层连续发出了农业、农民、农村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下,进行城市边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研究对于完善农村发展理论体系,完善和改革城乡规划体系、指导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因此,本文对台湾省高雄市边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展开了研究,重点考察其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项目设置与建设机制。选取高雄市旗山区溪州庄的六个社区为案例,采用了走访、踏勘、问卷、座谈等形式对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空间布局、建设项目、建设机制等,并重点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派出所、老人院、商店、寺庙和教堂、社区活动中心、社区绿地等进行深入的分项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多角度分析,包括问卷分析、共性与差异性分析、设施内容与分项分析、影响因素分析,发现:(1)高雄市旗山区溪洲庄六社区的空间布局特征如下: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考虑社区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布置于主要交通要道上;一般生活设施沿小街巷布置;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服务半径较大,但通过共享满意度仍然较高;地标性的公共服务设施布置于主要交通要道上,可达性高,具有独特外观但不一定体量巨大;社区公众集会空间通常结合宗教建筑入口进行布置。(2)各社区的设施建设项目较为丰富,均建有社区活动中心、社区绿地,并通常在社区公众集会空间建有寺庙;教育设施和生产设施的满意度较高;社区间设施共享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重视安宁性休闲设施和老年设施的建设。同时也发现,在《台湾地区综合开发计划》中对农村集居中心这一层级所规定的一些建设项目却没有建设,如托儿所、传统市场和卫生所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有待政府进一步完善。(3)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由政府部门与居民共同参与。政府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主导力量,民间团体是设施建设的重要力量,已形成操作性较强的公众参与机制。居民参与度越高,设施满意度越高,公众参与有利于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效建设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