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云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sicsya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或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的,以非上市的企业股权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其具有高门槛、高效率、低监管、高收益、投资项目高风险、投资期限长、流动性差等一系列特征,区别于私募基金、PE、创业投资与证券投资基金,但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按照私人股权投资类型,可划分为:天使资本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资本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夹层资本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以及重整基金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按照组织结构,可划分为: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和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对活跃金融市场、满足投资需求、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成长,以及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实现创新型国家、发展低碳经济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而私募股权基金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引导和规范。我国现行《公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三部法律,对应着私募股权基金的三种主要组织形式,构成了私募股权基金存在的法律基础,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创造出了必需的法律空间。同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旗帜的一系列的部门规章,使得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尤其是创业投资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运作流程已基本有法可依。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仍面临着法律体系不健全、对合格投资者的规定过于粗糙、优先股制度缺失、有限合伙人责任不清、退出渠道不畅以及配套制度不完善等法律问题,相对应必须从六个方面予以完善:通过单行立法健全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体系;详细界定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格投资者;设立优先股制度以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工具;明确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中投资者的责任;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机制以及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相关配套制度。
其他文献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全球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地理信息系统迅速发展并被广泛应用,积累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在空间数据产生与更新的过程中,空间数据的一致性匹配决定着地理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中职学校成了培养初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输送了众多技术人才。而能源化工领域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对于人才的需求更是具有长期性。在能源化工领域行业科技不断发展的当下,如何培养出更多具有扎实理论水平与实践应用能力,并初步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成为了摆在中职学校能源工程或化学工业专业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在河南省义马煤炭高級技工学校就职多年,结合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信用不足、经营制度不规范、缺乏可抵押资产,而且经常有赖账的机会主义行为,上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银行不敢贷款给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作为一种创新型
良好的制度文化对于高校班级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文章从高校制度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出发,分析了目前高校班级文化建设面临的困境,并从主体、内容与环境三个维度提出
英语语言技能课程致力于全方位训练学生语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小组讨论是英语语言技能教学中一种常见的形式。基于社会建构学习理论和任务型语言教学理论,文章分析了英语
研究了橡胶和弹性体的种类与用量、加工助剂等对聚丙烯(PP)的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拉伸强度、硬度、加工性能以及透明性的影响。结果表明:与添加其他橡胶的PP相比,添加乙丙橡
商店照明与与经营 任何一个商店所选择的照明形式必须符合其营业种类,不同的光源可以塑造各具特色的气氛,一个成功的商店往往有经过妥善设计与巧妙安排的室内照明。换言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