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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对“立脚点”这一关键概念的分析入手来解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条。在历来对第十条的解读中,“立脚点”这一概念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往往被直接替换成“根基”或“前提”,但是却没有给出这种替换的合理性。从第十条本身来看,“立脚点”代表的是马克思视野中社会与哲学间的关系,而这一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哲学本身的考察中有详尽的阐释,因此本文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哲学本身的考察入手来探析“立脚点”的内涵,以此为基点对第十条进行完整的解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通过对哲学本身的考察得出如下结论:人在交往活动中会形成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意识的物质本体。在生产力水平不发达的阶段,人的交往活动采取固定化的形式,其中的人作为个体处在同外在于自身的共同体的“关系”之中,因此产生了追求带有普遍性的抽象观念的意识形态。这个固定化的交往形式,马克思称之为“市民社会”。由此可以推论出,“立脚点”是产生哲学的物质本体——“关系”的交往活动,采取固定化形式的交往活动即“市民社会”,在“市民社会”中的人处在同外在于自身的共同体的“关系”之中,因此产生了将抽象的观念做为人的本质的旧唯物主义,所以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则是对人的交往活动本身的描述,从人的生产和交往活动出发阐释了“市民社会”的发展历史,以及从“市民社会”中发展起来的意识形态的历史,因此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的交往活动本身即“人类社会”。论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在该部分中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目的及理论意义,介绍当前对于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思想的研究现状,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发展逻辑,说明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第二部分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行的考察哲学本身入手,探究了马克思考察哲学本身的思想史基础,梳理马克思考察哲学本身的思想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厘清“立脚点”的内涵及其对哲学的影响,探析“立脚点”位移的可能性;第三部分从“立脚点”出发把握新旧唯物主义在“立脚点”上的对立。在这一部分中,首先对“市民社会”概念做出全面的解析,之后分析对于“市民社会”与“人类社会”对立的传统阐释,最后从“立脚点”出发来探究“市民社会”;第四部分,在弄清“立脚点”、“市民社会”、“旧唯物主义”这三个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人类社会”的内涵,描绘哲学“立脚点”从“市民社会”向“人类社会”位移的必然性、理论准备和轨迹,并从“立脚点”出发阐释新唯物主义的理论特征;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部分,从三个方面说明本文的结论:第一、“立脚点”的内涵;第二、“市民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以及“人类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区别;第三,从“立脚点”出发对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