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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发展对投资的过渡依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过重分担,分税制改革财权上移乡镇财力日益萎缩等原因,使乡镇政府债务问题越来越突出、恶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和推进,尤其是2006年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缩减了乡镇政府财政收入,切断了乡镇政府依赖税收收入和向农民捆绑收费偿还债务的途径。根据相关理论和历史经验,一定规模的债务具有积极意义。但目前相当一部分乡镇债务过于沉重,影了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作为中央新农村建设政策的执行者,担负着直接领导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责任。但是,乡镇政府能否发挥应有作用受到了巨额债务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因此,解决乡镇政府债务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回避的重要方面。乡镇债务问题早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要求各地乡镇把清财化债作为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举措之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问题又描上了浓重一笔,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另外一号文件还提出了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力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新农村建设一方面要控制和化解债务,一方面要在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上发挥更大作用,是处在两难的境地乡镇政府必须面对予以解决的现实课题。本论文采用了历史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的系统性和重点性相结合的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以乡镇政府债务为研究对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理论,提出解决当前乡镇政府债务问题,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论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叙述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为本文理论部分。第三部分介绍当前乡镇政府债务的现状及原因。第四部分着重分析乡镇政府债务的影响。第五部分对化解乡镇政府债务以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