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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今社会组织越来越受到政府及人民群众的重视,社会组织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公共政策参与的领域中。在这过程中,虽然社会组织在公共政策参与过程中有了一定的进步,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途径少,参与的程度底和参与后效果有限这几方面。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建设滞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社会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这几方面。社会组织发展到今天,仍然被某些传统的思维所束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而经费问题,也是社会组织的一处硬伤。其长期的依靠政府的经费划拨,造成了对政府的依赖和言听计从,从而从根本上成为了政府的附属物,失去了其应有的公共政策参与效力。社会组织在人才方面的引进不足,也导致了其公共政策参与在作用的折扣。笔者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几条这些问题的对策。首先,要加快立法,保障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使其所做之事都名正言顺。其次,要营造良好的公共政策参与环境,其中包括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必要的,使公众信任社会组织。政府方面也有必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充分考虑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等方面是平等的。笔者最核心的观点,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没有高低之分。只有这样,社会组织在公共政策参与过程中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