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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上职务犯罪现象猖獗,职务犯罪人层出不穷,腐败已成为“中国最严重的问题之一”。职务犯罪的发生是政治体制、经济结构、社会制度、社会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原因的综合结果,从刑法角度而言,惩罚是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最重要手段,笔者认为惩罚失当引发的轻刑化现状是导致目前职务犯罪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现象表明刑法对于职务犯罪的威慑和遏制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为此,笔者采用实证的方法对近几年上海刑事司法实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从中总结归纳出职务犯罪的判决情况的统计数据,精心设计各种图表,从而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在此基础上,笔者结合自己所学的相关刑法理论知识对实证分析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阐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化的文章的理论价值和理论深度。本文除了前言和后记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结合笔者对于近几年上海司法实践的调查研究,具体列举了职务犯罪轻刑化现状的诸种表现:缓刑的适用相当广泛、自首的认定和适用比率极高、减轻处罚情节适用非常频繁、财产刑的适用比例很低、对职务犯罪立案查处起点掌握太高、对职务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掌握过宽。接下来为了进一步对这种现状进行深入研究,笔者对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和生成环境进行了探究,并从如下几个方面对于该现状的决定性因素进行了分析:立法等差的历史和观念原因、立法原因、司法原因、中国特色的人情因素原因、职务犯罪本身的特有原因、转型社会所特有的时代原因。第二部分,从刑法角度而言,惩罚是遏制腐败现象打击职务犯罪的最重要的手段。而目前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频发的现状从某种程度上说与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有相当大的关系,因而在这一部分笔者着重分析了职务犯罪的轻刑化现状对于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工作带来了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具体有:轻刑化降低职务犯罪成本、抑制刑法目的的实现;轻刑化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阻碍了刑法的公平正义的实现;轻刑化削弱了刑罚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作用的发挥、强化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刺激了职务犯罪的蔓延;轻刑化限制了良好的打击、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的形成。第三部分,综合上述前两部分对于职务犯罪轻刑化的表现、生成环境及其对于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负面影响的分析,笔者认为为了使我国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更大的刑法效益,改变职务犯罪轻刑化现状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不良影响已是刻不容缓。为此,笔者在此部分从如下四个方面对于职务犯罪轻刑化现状的改观与完善做了分析:刑罚观念上的改变、立法上的完善、司法上的完善、监督制度上的完善,从而彻底的纠正目前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轻刑化的错误执法趋向,消除其对于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工作的种种不利影响,使我国的反腐败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刑法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