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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在利益机制的直接驱动下,原有的固化劳动用工被多元化的管理及用工模式所代替,催生出诸多以“包工头”组建的施工劳务队伍和“散兵游勇”的同时,随意用工、管理不到位,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现象层出不穷,给工程质量、造价和安全带来较多的不和谐动因,已严重阻碍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本文根据建市(2005[131]号)文件,以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对“劳务分包”与其他分包模式的比较,探讨了我国劳务用工的法律属性,提出了适合我国的劳务用工管理体系,并借鉴FIDIC合同条件对劳务人员的相关规定,探讨构建保护建筑劳务人员权益的长效机制。其次,运用经济学和博弈论方法,对劳务分包企业与非劳务分包企业的成本与效益进行了分析比较;就现有的劳务分包条件,建立了劳务分包企业与施工企业的博弈模型,基于现有劳务人员进入企业从事劳务作业的状况,提出了一种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分区的新型计价模型(ZJAW模型),同时也根据对劳务人员不愿意参加劳务技能培训等因素,构建了培训模型并进行了实论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体系及市场运行机制,以劳务流、信息流、资金流为平台,构建了劳务用工LIMM模型,并对劳务分包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及建议。最后,根据我国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战略及环境与政策,以湖南省建工集团利用富余职工组建劳务分包企业为例,论证了集团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了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的模式为:建筑企业劳模职工+注册资金+施工机械设备+所拥有的技术人员=劳务分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