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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业单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对于公益服务方面的需求,提高政府的公益服务水平和能力。早期的事业单位,在公益服务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是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延伸和扩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事业单位面临的问题愈来愈多。沉重的财政负担、机构臃肿、人才闲置过多、与经济发展相脱节等困境,迫使事业单位改革必须有所突破。改革开放后,事业单位改革取得的成效一直较小,而且事业单位的属性划分一直没有明确的界限。我国事业单位权责、利益、职能等关系错综复杂,分类是改革的第一步,也是改革的基础和依据。本文以公益服务为切入点,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中最基本的问题,对公益服务视角下的分类改革进行研究。本文以公益服务为切入点,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中最基本的问题,对公益服务视角下的分类改革进行研究。本文从如何分类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出发,目的在于通过分类,明确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基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非营利组织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础上,本文探究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面临事企不分、资源配置和服务非社会化、社会阻力大、配套政策缺失、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困境,通过服务职能定位、市场竞争机制、有效监督等多方面原因综合分析。在结合国内外改革经验和国内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分类改革在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方面的相关对策主要有:科学定位政府角色、科学重组公益服务部门、加强问责机制、健全监管体系。通过政府、社会、市场的合作治理努力,持续有效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