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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生物学被多个知名科学媒体和智库誉为改变世界的十大新技术领域之一,给生物技术产业带来了空前的变革。也有人认为合成生物学是继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和人类基因组测序计划之后,以基因组设计合成为标志的第三次生命科学革命。这样一门具有重大意义的新兴学科结合了化学、分子生物学、物理学、工程学、遗传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其目的是按照工程化和标准化的程序建造人工生物系统,解决人类面临的能源、医疗、农业和环境等问题。合成生物学的终极目标是造福人类,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生产水平,但是也带来了很多前所未有的伦理问题。本文将梳理这些伦理问题,并提出伦理管制建议。制造或重塑生命是合成生物学的核心思想,也是争议最大的伦理问题,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应不应该利用合成生物技术制造生命。其中反对方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①人造生命挑战了生命的观念,进而带来了一系列伦理问题。其中包括人造生命对生命概念的挑战、对生命意义的挑战、对生命尊严和人权的挑战,以及机械论生命观引发的伦理问题;②制造生命是“扮演上帝”,“扮演上帝”意味着人类的自我毁灭;③人造生命挑战了达尔文的进化论;④人造生命违反了生物中心主义伦理;⑤合成生物学家无法承担制造生命的责任,因而他们往往选择逃避。支持方则尝试对以上观点进行反驳,进而对制造生命的合法性进行伦理辩护。综合这两种观点,笔者进行了伦理反思,并得出结论:对制造生命的明智态度是有限度的肯定,而这个限度在于制造出来的生命不能对人类造成伤害。禁止制造生命是不明智的,因为它能够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利益,推动基础生物学的发展,而且目前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但这并不意味着任其发展、放任不管,一旦给人类造成巨大伤害,或者风险大于利益,就必须对其进行限制甚至禁止。合成生物学的安全性伦理问题是人们最担心的问题。首先,合成生物学的基础研究领域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尚无法精确判断原型细胞、最小基因组、基因电路以及化学合成生物学等基础研究的风险。其次,合成生物学的应用产品可能给人类、其它生物、生态环境以及社会人伦带来威胁。最后,合成生物学还带来了其它的生物安全问题,包括标准化生物元件带来的安全问题、生物黑客与DIY生物学的扩散、生物恐怖主义的威胁、生物防御带来的安全问题以及非法生物经济等等。笔者根据这些安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伦理管制建议。专利保护的伦理问题关系到合成生物学的创新机制以及利益的分配,也是人们最为关注的伦理问题之一。争议的焦点在于能否给合成生物技术授予专利权?如果可以,是否应该授予专利权?支持方认为所有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合成生物技术都应该依法授予专利权,专利权是对发明者辛苦付出的公正回报,能够激励未来的创新活动。反对方则认为:合成生物技术专利降低了生物的地位;在事关人类整体利益的公共卫生领域和气候变暖等环境治理领域不应该涉及专利权问题;专利权还会导致垄断,阻碍合成生物技术的创新。笔者认为对于合成生物技术是否应该授予专利权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将合成生物技术发明分为几种类型:对于事关人类整体利益、为全人类共有的合成生物技术不应该授予专利以及直接用于商业目的;对于需要投入巨大资金和大量专门研究人员,无法由某个组织或国家独立完成的合成生物技术不应该授予专利权,在不损害人类整体利益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商业目的;对于其他私人或组织发明的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合成生物技术则应该予以专利保护,以便鼓励创新。最后笔者针对现行的知识产权框架进行伦理反思并提出自己的伦理建议。面对合成生物学产生的这些伦理问题,主要有两种应对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延缓甚至禁止合成生物学的发展直到证明其技术无害或伤害可控,要求实行严格的伦理监管;第二种观点则主张应该抢占先机,反对任何限制学术自由和科学探索的伦理管制。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太过保守,不利于新技术的发展,而第二种观点又太过乐观,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对此,笔者建议不应该阻止合成生物学的发展,但必须进行适度的伦理管制,即坚持谨慎的亲行原则。事实上,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对合成生物学的发展实施了伦理管制,但是依然存在很多监管问题。笔者尝试在吸取国外管制经验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伦理管制原则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