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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砖生产企业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行业,尤其是生产性粉尘危害较为突出。由于耐火砖的生产工艺和生产原料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所不同,危害程度也不相同。因此,识别、评价及控制耐火砖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提出改进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的:通过对辽宁省某地在产的不同规模的碱性耐火砖生产企业开展调查,了解该地区碱性耐火砖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以期为同类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预防职业病发生提供基础数据,为进一步保护工人职业健康提供建议,为监管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的重点监管举措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辽宁省某地2016年在产的23家不同规模碱性耐火砖生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企业的项目投资、产值效益、职业卫生经费、投产时间、主要产品和原辅材料、劳动岗位定员、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设备运行效果、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情况,对23家企业的276个粉尘监测点、115个有毒物质监测点、138个噪声监测点、23个高温监测点进行职业卫生检测。采用Excel进行数据录入,SPSS21.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计数资料用率表示。采用方差分析比较各岗位不同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差异;采用t检验比较各岗位不同建厂时期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的差异;采用Fisher确切概率法比较各岗位不同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率的差异,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按照企业规模划分,23家企业有微型企业5家,占比21.8%;小型企业9家,占比39.1%;中型企业9家,占比39.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划分,实施前建厂投产企业7家,占比30.4%;实施后建厂投产企业16家,占比69.6%。企业劳动定员共3135人,其中管理及其他人员598人,生产工人2537人,生产工人中男工2425人,占比95.6%;女工112人,占比4.4%,从事耐火砖生产的男工明显多于女工。2.调查的23家企业中防尘设施正常使用的企业9家,占比39.1%;防毒设施正常使用的企业6家,占比26.1%;防噪设施正常使用的企业9家,占比39.1%。各类防护设施使用状况不良。防尘口罩正常发放使用的企业15家,占比65.2%;防噪耳塞正常发放使用的企业2家,占比8.7%,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状况落实不到位。各家企业职业卫生经费投入金额在2万12万元,平均5.94万元。3.对23家企业生产性粉尘进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含量范围在1.6%8.1%,平均4.97%,均未超过10%,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属于其他粉尘。4.对各家企业的上料、粉碎、混料、成型、烘干和包装6个不同岗位的粉尘CTWA和CSTEL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各岗位粉尘CTWA和CSTEL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粉碎岗位粉尘CTWA和CSTEL较高,烘干岗位粉尘CTWA较低。5.对不同规模企业粉尘CTWA和CSTEL进行比较,结果显示,不同规模企业粉尘CTWA和CSTEL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微型企业粉尘CTWA和CSTEL较高。6.各家企业有毒物质苯酚、甲醛、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均未超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7.比较23家企业不同岗位噪声强度水平,结果显示,各岗位间噪声强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成型岗位噪声强度较大。8.烘干岗位WBGT指数在25℃以上,属于高温作业岗位。对不同规模企业烘干岗位高温情况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该地区碱性耐火砖生产企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结果均小于10%,属于其他粉尘。2.被调查的耐火砖生产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噪声和高温,有毒物质苯酚、甲醛、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未超标。3.粉碎岗位、混料岗位、成型岗位粉尘浓度较高,是耐火砖生产企业粉尘危害控制的关键生产岗位;粉碎岗位、成型岗位噪声强度较大,是企业噪声危害控制的关键生产岗位;烘干岗位高温超标,是企业高温危害控制的关键生产岗位。4.被调查企业中的微型企业粉尘浓度污染比中、小型企业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