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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际,我国便开始大力推行二元政策,但是这在带动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也拉大了城乡的经济差异,使得农村与城市的经济悬殊过大,加之,很多制度和体系都不够完善,所制定的相应法律制度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落实,农村的经济结构落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新技术和新产品不断涌现的现代社会,却因为农民的素质偏低而无法对其进行驾驭。让农民增收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农村进行了大量的补贴,包括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家电下乡补贴以及医保、养老保险等,但是对于目前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来讲,(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在内的)物价的飞速上涨已经与国家所给予的各种补贴相抵消了,这对于农民来讲,负担不仅没有没有减轻,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定成度上加重了负担。“三农”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目前“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全面做好新农村的基础经济建设以及确定未来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点是我国在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也是重要的基本国策之一。当前,进行农业发展最关键的任务是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的高技术进行大力推广和发展,使得现代农业技术能够促进农业技术的提升,增加农民的收入水平,由此可见,农业高科技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是目前凌源市农民经济收入得到提高的主要途径,这一举措还对目前我国的农业相关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以及我国农民的经济收入起着转折性的作用,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农民增收因素的应用探讨,并全面运用系统分析法,将多种研究方法混为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并将六种分析整体、全面的结合、运用起来,这里所说的六种分析包含了规范与实证分析,动、静二者全面联合起来,定性与定量分析也要在前四者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结合。得出了凌源市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和发达地区农民收入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凌源市的农民收入很不平衡、农民收入起伏很大、凌源市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凌源市经济增长幅度等。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和探讨,得出了首先,只有在我国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还应该提升对龙头企业的发展力度,让这些农户与部分大型龙头企业建立起相互合作、利益共享的经营效能,这样不仅能够解决企业对商品的需求的问题,还能够解决农民的产品销售问题。其次,应该加大在农村进行小城镇建设的力度,大力推进小城镇经济建设,并且小城镇的建设要与县域等经济全面相结合,鼓励人口和劳动力转移,增加小城镇的就业机率,减轻县域待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并加大农村收入与城市收入的主要原因在于存在着严重的“二元结构”,产生这一阻碍的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不规范的制度。再次,农民增收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农民本身拥有较高的素质、较高的农作物管理技术和较高的农作物经营技术等,以此来保证农作物稳定快速的发展。另外,在2006年之际,国务院重点关注农业项目与农业科技,注重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针对这里的经营政策性保险一定要得到高度关注,注重农业的保险力度,加大农业的政策性保险的份额,在落实这方面的同时,还要注重落实农业保险的再补贴。最后,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同时还要加大对其它制度体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