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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动荡、军事兼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特点,该时代是我国历史的一个转型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都督制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军事制度。都督产生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当时的战争环境,主要是围绕军事斗争建立,并为其服务的。其产生于建安年间,曹操为建立一套不受汉政府牵制的军事指挥体系而设立都督。都督主要负责地方军事镇戍,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巩固边防和加强对地方的控驭。但都督制发展至后期,其性质逐渐由中央控制地方豪强的工具转变为与中央对抗的割据势力。统治者也采取了诸多限制性措施对都督的权力加以节制,但最终还是在西晋末年酿成大规模叛乱。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权始终在不断地调整政策即利用都督控制地方,又不断限制都督权力扩展。所以使得都督制在魏晋南北朝各个时代都表现出不同的特点。都督产生之初,统治者严加防范以防止其专权,权力受到诸多限制。西晋“八王之乱”之后,都督的性质发生质变,后来逐渐演变为地方割据势力,危及中央政权。南北朝吸取前代教训对都督权力严格限制,尤其南朝采用分割州郡的方式严格限制都督权力,都督制走向衰落。作为汉末魏晋时期一种非常重要的军事制度,都督的主要职能是军事防御,但随着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都督的权力有所扩展,也参与地方治理,外交活动等。非军事职能的产生对都督权力的消长有重大影响,也是引起统治者防范都督的重要原因之一。都督制度对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产生了重要影响,是中国古代典兵制度中本文试图在前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都督的非军事职能为侧重点,对其职能演变进行简单分析,以期能对这一制度有进一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