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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是解决我国教师教育制度出现问题后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不仅是我国政府遵循宪法,依法执政行使国家教育权的具体表现,也是保障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受教育权,保证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具体表现.因此从法律角度解读“免费师范生”政策不仅是必须的,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本文站在历史的和辩证的分析角度并使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视野下对“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内涵、价值、内容体系、缺陷以及完善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促使人们能够进一步了解这项政策,在此基础上引起各界对“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足够重视。总之,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对于“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有许多问题值得理论界和实务界进行研究和探讨。
本文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概括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存在问题,然后分析教育权的涵义及性质,以期结合“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为教育权的法律分析找到法律上的落脚点,其次在教育权的基础上从国家教育权和公民受教育权两个领域揭示教育权的层次性,为后文的分析打下基础。最后从人权和公平正义角度入手,分析“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与人权、公平正义在实践中的契合,不仅分析了人权与公平正义在“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体现,也进一步阐述了“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对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积极作用,明确了“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法理价值。
第二部分主要从法律角度概括了“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与我国宪法和行政法的契合,不仅分析“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与法律条文的契合,也进一步深入探讨了两者在实践中的契合,继续探讨了国家教育权的行使和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分析“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中体现的国家教育权与公民的受教育权,两者是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阐释了对“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相关问题的理解,以期能正确理解这项政策。
第三章主要在前两章论证的基础上,分析了“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目前存在的缺陷,分析了其在实行范围、具体执行体系、政策建构等方面的不足。在总结其不足之后,又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措施,以期能进一步完善“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使“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发挥更大的影响,更有效的保障公民受教育权,解决地区间教育机会不平等,师资失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