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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是网络上盛行的版权侵权形式。行为人在行为时不以获取直接经济或间接经济上利益为目的的作品非法传播行为、对外国作品的翻译行为、对游戏的版权保护技术进行的破解行为、同人创作行为等等在网络环境下未获许可的对作品进行传播与利用的行为都属于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行为。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是一个世界性的网络版权保护难题。即使在发达国家,法律责任的不断强化和版权组织发起的巨额诉讼都不能有效解决此问题。在我国大陆地区,司法上欠缺有影响力的判例,学者对此问题也没有给与足够的关注。本文是对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的维权路径的研究。版权维权需要路径的指引。维权的路径如不能切合实际,则维权的研究、制度建设和具体维权行为的实施将陷入混乱。传统的维权路径以权利为维权的出发点与归宿,以保证权利的不受损害为维权行为的判断标准。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是公众和权利人在网络环境下就作品的利用与传播而发生的直接冲突的表现。这种受效用而非营利驱动的版权侵权行为向版权维权提出了“成本与收益”的问题。传统的维权路径不能提供有效的解答。为有效应对此种侵权,我们必须寻求版权维权的新路径。版权维权的新路径须以利益为核心,以对权利人实际利益的侵犯为判断行为构成版权侵权的标准,依能否促进、维护社会总产出的增长判断版权维权有效有否。维权新路径,将对非营利网络版权侵权的维权行动和制度构建提供切合实际的、有益的指导。本文运用法律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特别是科斯的思想研究分析问题,以维权对于社会总产出的影响为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对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的成本与效用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的维权新路径、对这种路径可操作性的检验。第一部分论述非营利性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成本降低与效用供给,以及传统维权路径在应对此类侵权上的失效。第二部分从经济理性的角度,论述版权制度利益分配的非平衡性、私人和社会维权的机理,以此论证版权维权新路径的理论正当性。第三部分,通过运用新路径对法律责任强化、市场机制、版权文化、合理使用四种维权方案进行分析和完善,论证新路径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