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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托业恢复于经济体制改革之初,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为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金融的改革与创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信托业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业务取向、市场定位、法律规范等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目前,我国的许多信托投资公司都潜藏着支付危机,经营处于极度困难状态。自1982以来,国家五次对信托业进行整顿。时至今日,我国的信托业仍处丁整顿之状态,但始终未能使信托业摆脱困境。 本篇论文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致力于研究中国信托业的走向,井试图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信托业发展的道路。 论文从信托业产生的历史渊源出发,考察了不同国家信托业发展的状况,研究了信托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为:财产的私有制,即人们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是信托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管理能力上的差异,是信托产生的现实需要,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信托发展的根本动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为信托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论文分析了信托业的本质结构,认为:信托行为是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上的行为,是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信托关系是因人们的信托行为建立起来的相互间的特定关系。信托是凭借信用,受他人委托,代为经营财物或代办经济事物,为指定人谋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与银行信用一样,是一种独立的信用方式。这种信用关系是较长期的资金融通,而不是短期的资金周转。信托业的本质决定了金融体系中的银行业、保险业对信托业不具有替代性。 论文论证了信托业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认为:信托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发达的信托业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信托作为金融信用的一种形式,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由于我国仍处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阶段,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丰富和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特别是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都迫切要求大力开展信托业务,充分运用信托的融通资金、财务管理、金融服务等职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论文总结回顾了中国信托业恢复20年来走过的坎坷历程,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认为: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对于弥补我国传统银行业务的不足,筹集外资,调动社会闲散资金,拓展社会公众投资渠道,扩人金融服务,健全和完善金融体系,实现金融形式的多样化,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高息揽存、乱拆借等扰乱了金融秩序,过多过滥的直接投资和大量的不规范的信托贷款形成巨额的不良资产潜伏下金融危机。正如渐进式增量式改革存在的效率低下,各种要素关系“扭曲”,实施成本过高,存在曲折反复与体制磨擦等特殊局限性一样,信托业存在的这些问题也是我国金融渐进改单过程中的成本代价。 论文通过详细考察、认真分忻、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对我国信托业的走向问题勾画出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 我国要建立完整的金融体系,确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必须建立和完善信托制度,规范发展信托业。 目前我国信托业的经营模式娃分业经营 这与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经济管理水平、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足相适应的,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信托体制的形成。 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信托业近朋的发展目标应当足以信托业为主,同时兼营部分银行业务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避免因分业经营而造成的信托市场小、业务少、事业难以发展的倩况,并能使信托机构的经营活动有足够的利益推动力,从而使信托业得到稳定发展。 我国信托业K远发展目标应该是混业经营,信托可以兼营银行业务,银行也可以兼营信托业务的“全能银行”模式。“全能银行”的经营的优势是能够向社会提供最广泛的金融服务,可以使金融机构业务多样化,降低风险,经营更加稳健,并可使金融机构得到全方位发展,形成巨大的经济影响力。这需要在市场体系完善,经营规模庞大,法律规范健全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 在确立规范的信托制度和明确的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现阶段我国信托业务的发展方向应确定为:运用多种融资工具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企业的改革提供融资、咨询和资产信托服务,为分散的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托管服务:为仕宅建设和住宅商品化改革提供资产证券化服务: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养老金、社会保险金的信托服务:为国内的各项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于国内的投资基金提供管理服务。 主要业务内咨应确定为:经营与发展资金信托业务;证券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信托业务:资产信托业务,企业并购、重组的财务顾问业务;债权信托业务;公益信托业务:社会保障基金信托业务;国际信托业务。 根据我国目前国有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