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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绘画创作中,绘画语言的表达和所呈现的艺术形象相辅相成,经过艺术家对外界景物提炼之后形成自己的绘画风格,在绘画形式中相比绘画语言,艺术形象更加有说服力,当然这是对艺术展览场域之外而言的,艺术形象在艺术绘画中主要有“具象”与“抽象”之分,本文主要讨论艺术形象中的“抽象”。无论是中方还是西方漆画在绘画创作中已经有较长的历史,面对当下的漆画形态,无论是从艺术功能与行为介入讲都是一种纯粹的艺术形式,其独特的语言创作形式与艺术观念的介入具有更多的可能性,创作视野的广泛与艺术家审美的纯粹性让漆画的创作在美学的意义上有独特性。漆画家所处的环境、意识思维与审美情趣不同,使得抽象美具有多元化的呈现方式。这种美学意义在理论上正好印证了阿兰·巴迪欧(Alain Badiou)所提出来的“分化”,认为漆画在艺术抽象美感中要经历漆画与自我艺术表达的断裂、其艺术抽象形象断裂之后艺术形象组合的再现、艺术家围绕其艺术形象调动其审美意识对挪用产生的壁垒的重构这三种美学形态。艺术家在漆画创作抽象艺术形象中其形象美学正是经历了这三个阶段,才有区别与其他的绘画作品更能够自由的表达,让“观念化”不再是成为艺术创作的唯一主要形态,能够在当今全球化的艺术语境下表达艺术家个人更多的直觉体验。基于以此,对于抽象形态的美感在漆画的创作研究中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结合本人的毕业创作,通过对个人作品风格的分析来阐释漆画抽象形象中的美学叙事。该论文主要采用图像学、符号学、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采用的研究方法有实证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论文整体结构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目的和研究意义,将研究对象放在全球化语境下,明确国内外抽象美学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第二章,主要从抽象形态的分类、特质、视觉美感三个方面探讨抽象形态中所蕴藏的美学规律;第三部分是论文的三章,也是论文的重点,在实践的基础上对毕业创作自然形态抽象美在漆画创作中进行探讨,分析不同的创作方式呈现出的不同风格,探讨其美学意味。第四部分为论文的第四章,是对文章研究成果的总结和今后还需要研究方向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