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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改变我国农村面貌落后的根本途径,是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处。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活动在我国的逐步开展,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党中央在新农村建设发展中所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体目标和要求相对照,目前的乡村状况还存在着“质”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政府发挥好职能作用,特别是乡(镇)政府更应该发挥好职能作用,因为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系统的末端,与农民接触最近,在促进和引导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镇)政府应该有效的发挥其职能作用,这样才能够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顺利进行。
笔者以沈阳市大黑乡为例,从行政管理学的学科视角出发,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大黑乡政府职能发挥进行了实证研究,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分别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研究现状等;第二部分阐述了本篇论文的理论依据,包括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以及乡(镇)政府职能的相关理论;第三部分详细阐述了大黑乡政府职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现状以及发挥过程中存在的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并分析了影响其职能有效发挥的原因;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由理论联系实际,提出新农村建设中促进大黑乡政府职能有效发挥的思路及对策。
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出发,时代特征比较鲜明;二是以沈阳市大黑乡为例,对大黑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发挥做了实证分析,这与当前普遍从宏观层次上对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的理论研究相比,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对于沈阳市的农村来说,大黑乡的综合发展程度处于比较居中的状态,因此对于沈阳市农村发展一般的地区而言,大黑乡政府则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这也凸显了本文的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