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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是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宗旨是要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要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作为公民能够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建设成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延边州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基础,农业自身的发展对延边地区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延边地区农业仍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阶段上,几年来“三农”收入一直处在举步艰难的处境。其根本原因在于延边地区农业生产主要仍依赖于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基础、生产手段、生产组织方式和农业技术落后,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实现延边州农村社会进一步发展有很大的局限性。为此,本研究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首先在理清农村、新农村和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的基础上,依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农村发展理论,结合以人为本和区域农村实际,构建了区域新农村建设的评价体系,然后通过对延边州新农村建设进程与全国、山东省和吉林省新农村建设比较评价,揭示了延边州新农村建设起点差距:总体水平为低于全国、山东省、吉林省。具体在新农村建设的5个方面来讲:在生产发展方面:吉林省>延边州>山东省>全国;生活保障方面:山东省>全国>吉林省>延边州;乡风文明方面:山东省>全国>延边州>吉林省;村容环境方面:延边州>吉林省>全国>山东省;管理民主方面:延边州≈吉林省>山东省>全国。其次,通过借鉴国内外新农村建设的经验,结合新农村发展模式,提出了:1、延边州地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1)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政策。(2)推进农村改革,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3)开展本地新农村建设试点,树立典型进行示范引导。(4)制定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5)落实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6)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培训。(7)推进本地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8)综合规划和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2、延边州乡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1)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特色优势非农产业。(2)加强村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3)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农民素质与技能。(4)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事业。(5)加强生态保护,美化村容村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6)加强农村民主和精神文明建设。(7)建立新农村建设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