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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保险属于巨灾保险,由于我国的保险事业起步较晚,对洪水保险的研究也就比较落后。目前国内专家学者对洪水保险的理论研究往往局限于洪水保险模式的选择、洪水保险体系和洪水保险制度的建立等定性分析上,而对于洪水保险损失评估和洪水保险的定价等研究则非常少,即使在洪水保险较成熟的国家,也缺乏一致的被广泛认可的洪水保险损失评估模型。本文尝试从常用的洪水损失估计方法出发,重点分析建筑物洪水易损性,并使之能够结合洪水损失估计方法,最终估算出洪水保险损失,以期获得更有效的洪水保险定价。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将建筑物易损性作为变量引入到洪水保险损失估计的模型中,围绕这一主题,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首先,分析洪水损失估计的常用方法——洪水损失分布的拟合和洪水损失率法。由于县级洪水损失数据的稀缺性,作者采用建国以来全国范围的洪水损失金额数据和洪水频数数据,拟合出我国的洪水损失程度服从逆高斯分布,洪水频数服从泊松分布,并以此为基础,近似计算A县的洪水损失。同时文章引用洪水损失率的概念,建立洪水损失率的多因素回归计算模型,以GIS技术为基础,分析洪水风险的特性,继而估计洪水损失。其次,根据标准自然灾害数学公式,分析易损性的内涵,建立建筑物洪水易损性指数模型。量化分析建筑物层数、建筑物结构和建筑物所处位置的洪水风险等级等易损性的影响因素,并结合A县建筑物的具体数据,计算了A县的建筑物洪水易损性指数。计算结果说明易损性指数的模型假设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再次,将建筑物洪水易损性指数模型与洪水损失估计的方法相结合,无论是洪水损失分布拟合还是洪水损失率的计算,洪水损失的估计都包括两个部分,即致灾因子信息和承灾体信息。两种方法计算公式的一致性说明,引入建筑物易损性变量后,依据洪水保险的承保模式和保障范围,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更有效地估计洪水保险损失,进而为我国的洪水保险的开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