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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土家语为“毕兹卡”)主要分布在湘、鄂、川、黔毗连的武陵山地区,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龙山、永顺、保靖、古丈等县;湖北省西部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利川、恩施、巴东、建始、五峰、长阳等市县;重庆市的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等县,以及贵州省的印江、沿河等县。于1957年1月被正式确定为一支单一的少数民族。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显示,土家族共有人口802万多人,其中有2个土家族自治州,24个土家族自治县。民间歌谣,是民间文学中的韵文体源头,早在人们以采集、渔猎为生的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出现,是最早产生的民间文学样式之一。土家族人很早就以歌舞闻名于世,土家族地区素有“歌的海洋”之称。民间歌谣是其民间文学中产生最早,又一直伴随着土家族人由远古走向今天的唯一的民间文学样式,它数量浩瀚、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多彩。其中,劳动歌、摆手歌、时政歌、情歌、儿歌、习俗歌等不同的形式与内容都反应了土家族民间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经历了土司时期、改土归流、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一直到现在,土家族民歌的发展不但体现了各个时代的变迁,还具有其独特的审美文化价值。因此,本文将以文化为视角,以田野调查为基础,从多学科交叉的角度对其进行对比研究,对土家族民歌产生的背景、发展的过程、文化内涵、艺术特征以及保护传承等各方面进行较为深入的探析。本文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引言部分。笔者主要对本文的选题缘由、研究意义、及本文研究对象的现状、本文所采用的理论方法和研究思路等进行一个总的概括说明。第一章,主要对土家族进行一个概述。分别从其族称与族源、历史发展、语言、文化以及人口分布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一个简要的介绍。这对理解土家族民歌产生的背景做了一个铺垫。第二章,介绍土家族民歌的发展过程。分别介绍了民歌的定义、土家族民歌的分类、内容、发展轨迹以及各个阶段出现的代表民歌和歌手,来对土家族民歌做一个全面的分析。第三章,是本文的精华部分。选取土家民歌中的代表民歌,如哭嫁歌、情歌、丧鼓歌、摆手歌等,来论述了土家族民歌中特有的审美文化现象,另外还论述了土家民歌的艺术特征,如土家民歌的语言风格及其审美特征等。最后为本文的结语部分。回顾前文,笔者提出,随着历史和时间的推移,土家族民歌将会不断的发生变化。但在它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弘扬与保护民族文化、延续民族精神始终是它必须坚持的文化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