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85年原国家体委决定开展评选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以推动农村基层体育活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评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地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国13亿人口中,县域人口总数达9.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1.6%,县级体育工作不仅对促进农村体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国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用巨大。体育场地的发展建设,尤其是公共体育场馆的发展,改善了体育训练、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的条件,保证了“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的顺利进行。体育场地作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特别是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的建设,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有力的推动了我国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我国深化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调查的实证数据显示,体育先进县体育场地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体育场地的数量和规模大幅度提高;体育场地种类逐步多样化;体育场地投入结构日趋合理;体育场地管理从封闭管理向对外开放转变;体育休闲场所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方面,体育场地量少质差;资金投入匮乏成为体育场地发展的瓶颈;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各区域体育场地发展失衡;体育场地结构布局需进一步完善。体育场地是体育活动重要的物质保障,其建设的规划及其投入主导必然要依托政府的行政引导,县作为一级政府有责任为广大民众提供必要的健身设施,因此,提出了乡镇一体化、乡镇间和城乡间互补与协调发展、区域个性化与整体系统化发展、场地建设社会化的县域体育场地发展的构想,并采取相应的体育场地发展对策,即以体育场地为基础,构建县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场地政策法规,加强执行力度;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要立足于现实,适应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场地资源,提高开放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稳步发展以及城市化、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为适应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市场飞速发展的需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提出了对我国县域体育场地评价标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