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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影子银行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影子银行”内涵和外延的界定,迄今为止国内外仍欠缺统一的标准,论文将我国影子银行概括为:游离于传统商业银行体系之外,通过高杠杆和期限配置,代替传统银行行使信贷中介和融资服务的职能,但不受监管或者能规避严格商业银行监管的金融实体、产品或市场。主要包括:以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投资银行(在我国表现为券商)、独立金融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金融超市等为代表的民间借贷。影子银行由于其高杠杆、期限错配、监管不完善等特点,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随着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和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金融风险不再局限于单个金融市场或机构,风险能在不同市场和不同金融主体之间进行传递和溢出。忽略金融市场之间的风险传递和溢出,将导致金融市场风险水平被严重低估,风险大量积聚,最终可能引起全球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因此,研究缺乏监管的影子银行体系及其对常规银行业的风险溢出有重要意义。论文在科学界定影子银行定义的基础上,立足于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其风险,充分借鉴国内外监管经验,重点研究影子银行体系在我国的特有型态及其风险,并运用GARCH-CoVaR方法衡量外部影子银行体系对常规银行的风险溢出效应,运用面板模型研究内部影子银行对常规银行业的风险溢出效应。由于目前学术界对影子银行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影子银行自身风险及其监管措施上,很少关注影子银行风险外溢效应,论文研究受数据和资料的可获得性限制,无法做到全面详细,甚至存在很多欠缺。但该论文的研究对影子银行风险溢出效应的研究对我国金融体系宏观审慎监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