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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作为生物聚集性生存载体,其本身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静态存在,而是作为一种构建性力量影响着政治区位、经济区位、社会区位等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将地理空间的存在以不实在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具有特定编码的形式储存,即为地理空间信息。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人类被数据淹没,却仍渴求于信息。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式、犯罪数据体量的爆炸式增长,决定了将地理空间信息楔入侦查工作语境,是时代赋予侦查工作的现代化底色。但是,如何从浩如烟海的犯罪数据中提取有效的地理空间信息为侦查工作服务,并将其作为侦查工作创新发展的引擎,是侦查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信息化时代,地理空间与人类社会活动相互作用,地理空间可以影响人类社会活动的各种表现形式,犯罪行为的地理空间维度由此成为侦查人员不容忽视的信息源泉。侦查人员可以利用地理空间信息确定犯罪现场、获取侦查线索、收集证据资料,为侦查工作提供打击犯罪力量的前置手段。但是,从我国的侦查实践可以发现,目前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的过程中,侦查实战部门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结构性扭曲。因此,传统的侦查工作需要有新的力量注入,将地理空间信息与侦查融合形成新的侦查方法,逐渐形成刑事犯罪打击的新型基本范式,这既符合不断深化的刑事司法工作改革背景,又能够满足侦查工作服务于国家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侦查实战部门需要诉诸地理空间信息,在多源地理空间结构中与犯罪行为人动态博弈,利用异质异构的信息优势来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本文由导论与六章主体内容构成,采用概念界定——理论引入——应用问题分析——应用实践推进——应用制度完善——类案应用演示的思维路线。导论部分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理论梳理,审视了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之处。论文主体中第一章是对基础概念的解读,分析了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的现状,对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应用的实践意义进行论证;第二章是对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应用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第三章则是基于我国目前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实践中的不足,对现存问题从应用重视不足、侦查人才不足和应用制度保障缺乏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第四章探索着对地理空间与犯罪活动之间关联性进行梳理,为侦查人员提出了一种在侦查工作中应用地理空间信息的新型侦查方法,解决侦查人员在侦查实践中,针对地理空间信息“如何应用”的实际困扰;第五章是针对我国侦查工作现状,从应用重视程度、侦查人才培养和应用保障制度、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四个方面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第六章基于一定考量选择三种典型类案,对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的应用方法进行实际操作层面的应用示范。导论部分主要梳理了地理空间信息在犯罪学、侦查学领域的国内外基础理论研究现状,总结国外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应用的研究过程和发展趋势,关注其研究视角的变化;归纳国外经典理论的主要观点、内涵、特征以及研究不足;系统地分析国内相关研究的发展过程、现状、不足及发展趋势,明确了地理空间信息在国内侦查应用实践中的未来研究方向,为随后开展的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工作中的应用分析提供基础。第一章对地理空间信息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并对与犯罪行为关联的地理空间信息架构进行系统阐述。通过对地理空间信息概念进行归纳论证,总结出与犯罪行为关联的地理空间信息,即:可以影响人类生产、生活资料并以各种地理区位为承载单位的、对犯罪行为具有制约作用并可以体现唯一犯罪事实关系的总和,是信息场中各部分经历过渡和转换的不实在。在分析了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实践的应用现状的同时,研究与犯罪行为关联的地理空间,并搭建地理空间与犯罪行为相互联系的维度和通道,明晰了与犯罪行为关联的地理空间信息的体系框架,探讨了地理空间信息对侦查部门获取侦查线索、确定犯罪现场、收集证据的应用价值。第二章对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应用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具体解读。从马克思主义、侦查学、经济学、犯罪学、地理学的学科交融之处出发,通过对日常活动理论、理性抉择理论、犯罪模式理论的原理和内涵进行解读,据以加深对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的适用理解,为侦查实战部门在实践中应用地理空间信息奠基夯实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对目前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实践中的不足进行归纳,并从重视程度不足、人才不足、应用制度保障不足三个角度进行论述。通过具体分析,可以发现在我国目前的侦查实践中,因为对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应用重视程度不够,侦查部门内具有应用地理空间信息能力的侦查人员匮乏,加之目前我国在规制上缺少对这类信息在侦查中应用的程序制衡、机制保障和技术规范,导致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对信息集成应用的需要与实践的脱轨或处于无据可依的尴尬境地,严重制约了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应用。第四章以犯罪行为与地理空间信息的关联性为逻辑前提,通过运用全景式、多维度的地理空间信息,分析地理空间信息与犯罪行为人、犯罪行为、犯罪活动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据以锁定犯罪行为人、获取犯罪活动证据。侦查人员通过分析政治地理空间信息、经济地理空间信息、社会地理空间信息、网络地理空间信息、物理地理空间信息对犯罪行为的制约作用,初步确定犯罪行为人所处的地理空间内的点位,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扩大侦查人员信息优势,在地理空间信息的语义背景下对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活动规律从犯罪活动特征、犯罪活动路线、犯罪活动范围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再次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通过对地理空间信息关联、清洗,利用地理空间信息指向,对犯罪行为人定位、跟踪、监控,适时抓捕犯罪行为人,收集证据。第五章提出了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中推进的方向和改善措施,具体而言,通过加强对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的应用研究以促进基于地理空间信息侦办案件时的技战法研究;通过建立健全对与犯罪关联的地理空间信息高效应用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制度,以形成具有应用地理空间信息能力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通过明确应用制度保障、构建公安警务地理空间信息云服务体系,优化地理空间信息在我国侦查实践中的应用生态,最终依托配套制度的完善推进地理空间信息在我国侦查实践的应用。第六章选择一种在信息化时代具有代表性的非接触式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应用的方法进行普适性应用论证;接下来,基于我国侦查实践中其他类型接触式犯罪逐渐减少的社会现状,选择一种具有客观犯罪现场且案发较为频繁的刑事犯罪——盗窃犯罪;最后,选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一当下侦查部门重点打击对象,探讨如何应用基于地理空间信息的新型侦查方法开展这一类案的侦查工作。通过对不同案件类型的地理空间信息挖掘、清洗、关联,帮助侦查人员基于地理空间信息分析犯罪活动在地理空间的规律,拓宽侦查视野,推动侦查方法创新。时代呼唤改革,时代更呼唤创新。大数据时代,侦查方法出于其可选择性特征,始终保持着多样化动态演进态势。但是目前我国并未存在基于地理空间信息的侦查方法。本文尝试通过地理空间信息分析犯罪活动与地理空间的关联性,探索创新信息时代的侦查方法,以期利用地理空间信息增加侦查工作优化选择,为侦查人员提供全新办案视角,提高侦查工作效率。尽管,本文所选择作为研究角度的地理空间信息,可能会逐渐因不能自适应人类社会结构变革而无法满足侦查工作打击犯罪的客观需要。但是,可以预期的是,在数据获取、交互便捷的现代社会,侦查工作信息化是大数据时代应对信息化的重要建设向度,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维度反映。以地理空间信息在侦查中的应用作为侦查方法创新的初步试验,提取与总结相关经验、教训,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是本文更为长远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