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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供给与需求之间矛盾日益激化,城市土地资源作为人类生产活动的承载者,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土地资源位置固定性、质量差异性以及稀缺性使得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利用程度有所差异,进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合理性研究对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产出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从要素投入端视角对我国各省内多个城市组成区域层面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合理性进行测度,利用单位土地上资本存量投入能否带来单位土地经济产出增长为判断标准,分析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所处阶段类型:投入不足、投入合理和投入过度;同时,对不同阶段单位土地上资本存量投入规模的驱动力进行分类实证研究。具体而言,首先本文在C-D生产函数理论模型基础上进行改进,以地均GDP为被解释变量,地均资本存量为门限变量(即存在门槛条件的解释变量)建立门限回归模型,求取判断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合理性的测度值(即门限值-地均资本存量),据此划分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所处阶段类型。其次,建立分段回归模型对不同阶段地均资本存量投入规模的驱动因素分类研究,即将不同阶段地均资本存量投入规模面板数据作为被解释变量,人均GDP、城镇人口密度、技术进步、土地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管制五种驱动因素作为解释变量。最后,根据分类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相应优化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方式的对策。文章的主要结论如下: (1)根据门限回归模型测算结果,门限值即地均资本存量为900.57元/m2,门限回归模型为单门限回归模型。目前我国省域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未达到投入过度阶段,所处阶段类型可划分为投入不足和投入合理两种。当地均资本存量小于(等于)门限值时,其对城市经济未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此区间的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视为投入不足规模。当地均资本存量大于门限值时,其对城市经济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处于此区间的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为投入合理规模。 (2)不论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处于不足地均资本存量规模阶段,还是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达到一个合理的地均资本存量规模阶段,经济的发展(即人均GDP)以及人口集聚程度的增加(即城镇人口密度)对地均资本存量即单位土地上投入的资本存量有着正向促进作用。 (3)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处于地均资本存量投入不足阶段,技术进步并未起到增加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的显著促进作用。且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达到地均资本存量投入合理阶段时,其对增加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的作用仍没能明显体现。 (4)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处于地均资本存量投入不足阶段,土地市场化程度不足对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的增加没有产生显著正向作用。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处于地均资本存量投入合理阶段,土地市场发展经验的丰富,土地市场化发育程度逐渐成熟,对提高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有着显著促进作用。 (5)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处于地均资本存量投入不足阶段,早期政府的干预行为存在非适度,土地与资本的配置并非处处最优,即政府管制对被解释变量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的提高为一种非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逐渐进入地均资本存量投入合理阶段,其对城市地均资本存量规模的提高呈现出一种显著的正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