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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长株潭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护理现状;了解社区护士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和态度;了解社区护理行为中容易引发护患纠纷的法律风险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初步探讨社区护理行为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方法:采用描述性研究,对长株潭三市35所社区服务中心的342名护士,运用自行设计的“社区护理行为法律风险调查问卷”进行调查。采用SPSS15.0进行数据录入和统计学分析。统计方法包括:频数、构成比、统计描述、方差分析、多因素回归分析等。α值取0.05作为检验水准,P值均为双侧概率。结果:1.社区护士的学历较以往研究有所提高。学历以大专为主,占55.6%;职称以初级为主,占81.6%;年龄以18~25岁为最多,占66.9%;79.8%的护士不在编;从事社区卫生工作年限5年内者占94.2%。社区护理服务内容排在前3位的是疾病护理(100%)、预防(61.70%)和健康教育(55.56%)。51.2%参加了转岗培训;除本专业工作外,社区护士有39.2%要协助挂号,36.3%要协助药房发药,6.4%要从事简单的检验工作等。2.社区护士对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好认识的依次为:《护士条例》、《城市社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对相关法律法规认知欠缺的主要原因是“护校法律课程安排不合理”和“继续教育不够”。3.社区护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态度积极,71.9%的社区护士认为完善社区护理法律法规“很重要”,28.1%的认为“重要”;60.8%的社区护士认为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很重要”,39.2%的认为“重要”,64.3%的社区护士认为“很需要”相关法律知识,35.7%的认为“需要”相关法律知识。目前,社区护士获得相关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是“医院培训”和“学校教育”。4.社区护理工作中,法律风险频率较高的环节主要是社区护理记录、家庭护理、知情同意和健康教育。通过多因素逐步回归分析,得知社区护理行为引发护理风险事件的相关因素主要是年龄、学历、职称和是否参加转岗培训。结论:1.社区护士的特殊角色存在法律风险。本研究发现社区护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存在明显不足,但社区护士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强烈。因此,多途径加强对社区护士的法律知识教育势在必行。2.社区护理工作中,护理记录、执行医嘱、健康教育和家庭护理是存在法律风险的高危环节,应加强对这些工作环节风险的识别,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规范社区护理行为,加强对风险行为的监管,从而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事件的发生。3.影响社区护士法律风险认知水平的主要因素是年龄、学历、职称及是否参加了转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