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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治环境是金融生态的核心元素之一,对地区金融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善的金融法治能够起到保护投资者产权、保障债权、维护正常金融秩序、有效遏制骗贷和防止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积极作用,从而为增强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奠定基础。关于金融法治的现有研究基本上沿袭着“法与金融”的理论思想开展的,该理论认为金融法治的建设能够提高企业获取融资的能力,能够促进地区的金融发展。但基于我国特殊政治、经济环境的发展状况,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是否真正能够起到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及其对我国企业融资影响的作用机制就很有必要。中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和金融体制改革,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法与金融的研究对中国金融发展的意义尤为深远。本文主要研究金融法治环境的改善从哪些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约束,并比较分析金融法治环境降低企业融资约束在不同企业的不同表现。基于“法与金融”理论中金融法律、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及围绕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本文借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中地区金融法治环境的评价数据,分析了我国金融法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运用上市公司的多项财务数据构建企业融资约束指数,在此基础上做统计性分析。为了验证“法与金融”理论在我国的适应性,即法治建设有利于缓解我国企业融资约束,采用跟以往不同的研究角度,在所有制性质和规模上区分不同企业来验证金融法治环境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差异,并重点分析了金融法治环境的完善对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商业信用方面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虽然我国法治建设已经从多方面取得显著的进步,但金融法治环境建设上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各地区法治环境差异较明显,司法体系的独立性、执法效率总体评价并不高。通过对不同企业的实证研究发现:相对于金融法治环境较差的地区,处在金融法治环境完善的地区上市公司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较低;完善的区域金融法治环境对民营企业、小规模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都很显著;金融法治环境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机制有助于中小企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有助于大企业获得贷款和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也是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