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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信息化要求实现森林资源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和避免重复采集,力争实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但在现实中,森林资源信息源利用水平低,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资源浪费。信息资源横向不能共享,纵向不能贯通,形成“信息孤岛”。对森林资源信息源和信息采集机制的研究,具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能提高森林资源信息源的信息综合应用水平和有效利用水平,避免在森林资源信息采集过程中对森林资源信息进行重复采集,节约森林资源信息采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本文分析研究国内比较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十五种森林资源信息源的特点,对森林资源信息进行分类,运用信息论进行信息量分析与信息交集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森林资源信息采集机制,具体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如下:
(1)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参与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践,研究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十五种森林资源信息源,分别是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信息源Φ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信息源Φ2,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信息源Φ3,森林林火调查信息源Φ4,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信息源Φ5,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信息源Φ6,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信息源Φ7,征占用林地检查信息源Φ8,公益林区划界定认定核查与管护情况核查信息源Φ9,重点林业工程监测信息源Φ10,古树名木调查信息源Φ11,湿地资源监测信息源Φ12,森林生态定位监测信息源Φ13,荒漠化、沙化及石漠化土地监测信息源Φ14以及林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分析各个信息源的目的任务、采集方法、采集对象、主管机构、采集周期和采集范围等特点。
(2)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依据信息分类的原则与方法,将森林资源信息分为地理和土壤信息类X1、林木资源信息类X2、森林生态功能信息类X3、森林灾害信息类X4、湿地资源信息类X5、野生动植物资源信息类X6、土地退化信息类X7、森林经营管理信息类X8等8个基本信息类别,并确定每种信息所属的信息源。
(3)统计各类森林资源信息源中所含的信息类,即各信息状态出现的概率,以此计算各信息源的信息量。得出各森林资源信息源信息量的排名为:Φ1>Φ2>Φ6>Φ13>Φ9>Φ5>Φ8>Φ7>Φ12>Φ4>Φ10>Φ3>Φ11>Φ14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信息源所含的信息量最大,信息量Φ1=1.67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信息源信息量Φ2=1.642。整个森林资源信息采集体系中,以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完整度最高,这两类森林资源信息采集体系是我国发展比较完善,技术比较全面的林业基础调查。其它几类信息源主要是针对性比较强,注重森林资源某一信息类的信息采集。分析森林资源信息源的信息量,为建立森林资源信息采集机制提供依据。
(4)研究信息源的信息交集发现,各个信息源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交集,即有大量的重复采集的信息,特别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与其它信息源之间的可以有效重复利用的信息较多。
(5)将森林资源信息采集机制分为决策机制、运行机制、信息处理与分析机制和管理与服务机制。各个子机制既是分步运行又是循环相扣。
(6)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调查工作发展很快,研究的森林资源信息源远远没有涵盖所有的森林资源信息源,因此,对其它森林资源信息源应该继续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