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90年代后,治理理论成为西方公共管理领域新的研究热点,被认为可以克服市场缺陷和国家缺陷所导致的管理危机,并延伸到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以缩小“后学院科学”时代政府、科学共同体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分歧。随着科技政策与管理进入“科技治理”时代,运用治理的理念、方法和策略来解决我国科技发展中存在的利益纠纷和矛盾冲突,克服科技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阻滞,协调科技活动中各方的利益与政策诉求,减少认知分歧对政策执行造成的阻碍已成为我国当前科技体制改革深入进行的关键。科技治理是政府主导下的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的新变革,从治理理论入手,以科技治理为切入点,构建我国科技治理体系,理论与实际意义重大。通过对治理模式和我国科技治理现状的综合考察,提出科技治理的新模式——科技治理的柔性模式,即以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协调合作为核心,以科技治理议题为切入点,注重责任文化与科学精神,通过灵活多样的科技治理工具和以政策为导向的多层次学习机制,通过价值敏感性设计、技术利基、共同生产等治理工具的使用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完善我国的科技治理结构,提升科技治理能力。新模式以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互动合作应对科技治理风险,倡导政府权力开放,通过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展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科技合作,科学共同体负责任创新,在转基因作物研发、纳米制药等前沿热点问题上展开协作治理,强化主体间信任,推进公民社会发展,重视以科协为代表的科技型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坚持提升公民的科学素质,实现公众深度参与科技治理实践;关注治理成本和治理绩效,政府、科学共同体与公民社会以信息交流、人员流动、资源共享开展互助合作,以集体选择和合作共识的达成应对科技治理中的认知分歧和利益对抗。科技治理理论契合我国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的改革趋势,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在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的重要体现,为当前科技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新的理论参考。通过对我国科技治理体系的研究,特别是科技治理柔性模式与机制的构建,为我国科技治理进程提供理论借鉴。今后还需根据社会治理实践和科技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