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养老问题突出。同时,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也随之展开。企业国有产权出让会涉及到广大职工的生存问题,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关系解除后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以及就业岗位的稳定等问题。另外,国有企业呈现出明显的社会化倾向,企业内很多本应由政府承办的社会职能也逐渐剥离,包括职工的养老保障也面临着由企业负担走向社会负担的局面,在这一过程中,国企职工的养老需求及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加快改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面临的迫切民生问题,保障国有企业职工的老年生活是当前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论文采取个案研究的方法,以山西省XX煤业集团为研究个案,通过实地调查,得出以下结论:国有企业改制对职工养老的制度、需求、模式选择产生影响。在制度方面,为了给国企改制做好铺垫,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进行了改革,养老保险的管理和服务由单位制走向社会化。另外,改制之后产生了新职工群体,针对这些群体也产生了一些新的养老政策;在养老需求方面,改制带来的下岗分流使不同群体职工在养老的经济需求、医疗需求、照顾需求及精神需求四方面产生不同需求偏好,这些偏好能否满足,直接影响他们老年生活幸福感及满意度;在养老模式方面,伴随着职工养老政策的变化、改制“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单位养老功能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职工的养老模式由以单位为依托的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由居家养老向机构养老转变。总体来说,改制帮助企业理清产权问题,减轻“企业办社会”的历史包袱,使企业轻装上阵,提高企业效益。但对于改制引起的下岗分流职工来说,他们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尤其在老年人保障这方面,面临新的困难。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论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首先,应当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一方面,政府应大力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或内退职工再就业;另一方面,政府应大力支持社会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流动,并推动养老服务向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其次,企业在分流职工时应制定相应的补偿政策,多角度全面考虑改制国企退休职工的诉求,以保证职工的正常生活及职工退休后的老年生活;从社会角度出发,应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实现多元化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