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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9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兴起开始,可以说其发展速度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但正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证券侵权行为泛滥、猖獗,严重地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因此,保护投资人利益显得尤为重要。从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来看,各国都无不将投资人保护作为最重要的课题。因为就资本市场来看,投资人与公司企业是唇齿关系,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公司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有价证券来吸收社会资金,而投资人相应地在资本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获取资产的增值。投资人在资本市场上受到损害,必然会降低其参与市场的积极性,长期发展下去,将导致整个证券市场的萧条。现阶段,包括我国在内的全世界资本市场都在努力探索的重大课题就是如何创造一个和谐的证券市场,让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得到发展,只有在这样的投资环境中,投资人才敢把积蓄放在证券市场。本文以投资人保护理念为中心,从公开原则出发,探讨公开原则相关制度是否可以达到保护投资人的目的这一问题。纵观国外的证券法,无一不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证券市场是一个配置资本的市场,更是一个需要公正公开的市场。然而虚假信息猖獗,背离了公开原则,也有悖于诚信。本篇论文的重点是在于从投资人角度出发,检验我国证券交易制度,是否足以保障投资人,并达到了保障投资促进经济的目的。因此在架构上,本文以公开原则在证券法上的运用为核心,从投资人保护的角度出发,探讨公开原则的相关理论原理,以及违反公开原则在当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更好的对投资人因虚假信息产生的损失进行救济,本文试图比较美国集团诉讼与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探讨集团诉讼在我国适用的可能性以及提出相关建议。本文除引言部分外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客观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现状即公开原则研究背景,引出本文探讨的主题,即利用公开原则的手段以期达到保护投资人的目的。第二章,论述证券法上的公开原则的相关基本原理,公开原则的内涵、意义、目的和效益及学者的批判,从而更深一步的了解公开原则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分析公开原则在我国证券法上的运用,并运用这一原理分析我国现行证券法中的发行批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违反公开原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四章,探讨公开原则在美国、欧盟、德国证券市场发达国家证券法上的适用情况。第五章,论述投资人因虚假信息所受侵害的救济方法,也就是所谓的集团诉讼的可行性,讨论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套用到我国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关建议。第六章是结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