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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是经济学中一个争议性比较大的范畴,许多与之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实际操作问题迄今尚未完全解决,古典经济学家认为服务业与物质生产部门有着某种本质的差别。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本质上的差别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似乎变得越来越模糊。“配第—克拉克定理”从理论上揭示了服务业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以至于有“服务社会”到来的说法。特别是在二战后的半个多世纪中,世界经济的重心向服务业倾斜,发展服务贸易对一国经济的贡献日益为各国所认知,服务贸易日益成为开放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国际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对国际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加强,更凸显了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使国际服务贸易成为一国服务业以及经济竞争力的重要表现。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指一国政府在对外贸易中,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协议,逐渐减少政府对服务以及与服务有关的人员、资本、货物、信息等在国家间的流动的行政干预,放松对外贸易管制的过程,其目的是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和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是政府对服务贸易逐步放松管制的一种状态。从理论上讲,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提高经济效率的途径之一;然而,服务贸易自由化实际上更有可能创造获利者和受害者。虽然获利者可以补偿受害者损失而改善总体福利,但实现这种补偿的政策往往复杂和具有争议性。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表面上涵盖了所有贸易形式,但发达国家最为关心的是国际服务贸易中增长最快的生产者服务的贸易自由化,如银行、保险、电信、咨询、会计、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处理等服务领域,这些领域更是关系到一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国家竞争力。作为实现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途径之一的多边谈判的结果,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达成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延续,反映了谈判各方经济上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矛盾以及法律、文化上的相互渗透,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法律、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和地区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国际服务交易行动的基本准则,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发展、国际经济交往的进行等有着重要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