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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国有很多区域长期以来存在着各式各样不合理的经济社会活动,尤其是为了获取短期经济利益而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这种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严重抑制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2006年“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和完善区域政策及绩效评价,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森林生态功能区是限制开发主体功能区中的一类,而建立森林生态功能区是中国森林生态保护的一项新举措,同时也为实现区域平衡发展增加了一种新的选择模式,在这种新发展模式下,森林生态功能区管理也就成为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森林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方面,我国虽然不断引进新的管理思路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水平,但是多为静态、刚性、单一的管理方式,不能完全反映森林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特征、基本功能、不确定影响因素及其作用规律和积极调控决策的实际效果,因此,对于森林生态功能区的管理而言急需调整管理手段并转变管理模式。适应性管理是一种新兴的、动态的、针对不确定因素影响下的自然资源系统管理方法。本文研究的主旨是为我国森林生态功能区探讨一种近自然、尊重自然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与思路。在总结、提炼森林生态功能区理论和适应性管理新理念的基础上,将适应性管理运用到森林生态功能区的管理中来,对适应性管理的规划、流程进行设计,并对适应性管理过程中的监测、评估及调整关键问题的方法、方式进行探讨,从而实现森林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因此,将适应性管理思想运用到森林生态功能区的管理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大小兴安岭是中国最大的森林生态功能区,本文以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发展现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持续发展、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管理目标,提出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管理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从而更好地适合了森林生态功能区管理规律和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本文通过对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管理基础理论探讨,系统地论述了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管理思想内涵、特点、特征以及适应性管理主要内容,并进一步分析了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管理过程和基本环节,从适应性管理体现科学发展观、不断重塑的认识观和协同发展的价值观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在具体的应用分析过程中,本文以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为切入点,主要以森林生态服务的气候调节、生态保持、产品供给和休闲服务为主导因子进行分析,并对这四个主导因子中进行关联分析,利用VAR模型剖析了各个主导因子间的相互影响,这为日后适应性管理的实施提供了理论和现实的依据,同时也为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管理规划的设计及规划的评估、调整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本文根据森林生态功能区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了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规划构建的目标、原则,对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管理规划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森林生态功能区是经济、社会和生态共同组成的复合系统,根据系统的本质和森林生态功能区本身具有的特点,对适应性管理规划流程设计进行完善,并针对气候调节、生态保持、产品供给和休闲服务四类主导因子提出适应性管理的建议。 在森林生态功能区的适应性管理中首先要明确规划当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影响森林生态功能区管理的驱动力因素和不确定性因素设定规划内容,尤其是要加强信息的获取,只有信息真实可靠,才能为适应性管理规划的评估和调整提供依据。在获取较为全面信息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对森林生态功能区适应性管理中的监测、评估和调整职能进行研究,提出对森林生态功能区管理对象应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以监测为基础,对森林生态功能区规划的实施进行生态评估、经济评估和社会评估,并通过对适应性管理效果和适应性管理目标的比较,找寻出管理效果与管理目标之间的差距,从而进行具有针对性的适应性管理规划的调整。最后,本文对所提出的调整理念,包括适应性规划调整的方式和区别调控以及调整尺度等关键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