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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的府州体制是汉官之制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研究,可以从一个侧面,解析女真族在政治文化方面融入中原社会的过程。府与州是其地方行政机构建制的中间环节,在金朝地方行政乃至国家行政管理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金朝的府州体制大部分时间“职有定位,员有常数,纪纲明,庶务举”,对于今天的政治体制也有借鉴之处。金朝府与州的分布深受各地区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东北地区由于气候酷寒,农作物产量有限,导致人口稀少,因此府、州的数量最少;同时由于金朝统治者因俗而治,只有汉族、渤海族实行府州县体制,其他民族没有实行,也导致府、州数量稀少。金朝北部热量条件优于东北,但仍然很寒冷,而且半干旱,导致该地区府、州分布较东北密集,而少于其他地区。陕西五路热量条件优于东北地区,水量条件优于北部地区,而且是华夏文明的起源地,综合条件比中原腹地稍差,因此府、州分布较为密集,但不如中原腹地。中原腹地是热量条件和水量条件最优的地区,导致人口稠密;而且是华夏文明的中心地带,因此府、州分布最为密集。金朝的府州体制对唐、辽、宋三朝各有取舍。府在泰和八年(1208)有28处,分京府、总管府、散府三大类,各分上中下三等。长官皆为正三品,集行政、军事、财政权力于一身,没有像北宋那样以通判分割和制约长官职权。第一副职与正职的品级相差悬殊,一般相差一个半品级。幕职官员较北宋为少。且存在分支机构。金朝的州在定型期分节镇、防御州、刺史州三类,每类各分上、中、下三等,原有的军在章宗时期并入刺史州。这就使其州种类和等级较之宋朝更为简化和便于宏观管理。金朝州长官同样集行政、军事、财政权力于一身,没有像北宋那样,以通判分割和制约长官职权。第一副职与正职的品级相差悬殊,一般相差一个半品级,刺史州相差两个品级。州政府之下也设有分支机构。金朝府州的人事管理的特点如下。金朝府、州长官的出身多种多样,以恩荫和进士比例最大。防御使以下,进士出身者比例最大;节度使的出身,进士与恩荫比例相当;府长官之中,恩荫出身的比例远大于进士。这表明,金朝三品以上高官的选拔注重门第,中下层官员选拔注重文化素质。金朝府、州长官的职务选拔一般以品级最近者为主。府长官一般从节镇长官提拔,节镇长官一般来自防御使和府同知,防御使来自刺史和府同知者比例较高,刺史以少尹和副留守平级调动者比例稍高。第一副职直接提拔为正职的比例非常低。金朝府、州长官晋升缓慢。府级长官由于从二品以上职位太少,因此晋升困难,任满以后或者平级调动,或者调为节度使。节镇长官以下也往往任职不止一次,一次不止一任才能得到晋升,破格提拔的情况极为少见。而以政绩、军功、才能等择优提拔的比例非常小。虽然如此,仍然做到了名臣辈出,而且几乎不见好大喜功的府、州长官。金朝府州政府的职能包括行政、经济、文化、军事等诸多方面。这是由于金朝府、州长官权力集中,没有通判之类的官员进行掣肘。由此,金朝府、州政府及长官对于地方治理乃至整个王朝的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