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要求。构建和谐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而构建和谐企业离不开和谐处理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一般分析与实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借助和谐的理念,以天津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实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劳资关系的运行过程进行分析,找出其制约因素,并针对这些制约因素,分别从用人单位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体系两个方面,提出跨国企业文化整合、企业预警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前两章概括介绍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立法背景、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第三章介绍了和谐处理劳动争议的国外处理模式和天津开发区的实践现状,分析了制约和谐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因素,发现产生劳动争议往往源于企业主观上的偏见或观念上的分歧。第四章提出用人单位建设预警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