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至今,特别是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我国公安机关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科学化和正规化建设,采取各种措施逐步开展各项改革,在改进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日益加快,国内外的反华势力和分裂势力仍然在不断地策划和实行渗透破坏活动,社会治安形势和对敌斗争形势复杂严峻,加上各地区间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贫富差距加大,以民生问题为主的社会矛盾日渐突出,诱发违法犯罪和群体性案事件的消极因素逐渐增多,使公安机关的面临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公安机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和公安工作的实际,就要面对更多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如何对公安机关人力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对有限的警力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对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水平进行大幅提升,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2月17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提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职务序列改革相关工作成为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核心内容之一。本文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理论相结合,在前人研究的理论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查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借鉴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从调整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实行人民警察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职业风险保障制度、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政策等方面提出针对我国警察职务序列改革相关工作的一些加强性、完善性的建议和措施。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公安机关在解决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中警察职务序列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以及改进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程度的理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