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阿玛蒂亚·森作为权利贫困理论的创立者,森的权利贫困理论突破了传统贫困概念的局限,不再只是关注经济发展对于贫困的影响,他认为造成贫困和定义贫困的因素不应该只是经济因素,更应该看到政治、法律、文化、制度等领域对贫困的影响。阿玛蒂亚·森的权利贫困概念更多关注到了人与社会的自由发展。数字不再是定义贫困的唯一因素,他提出只有给予人们在行动上更大的自由,给予人们更多的选择,提供更多的机会,才有可能从本质上将贫困消除。不仅如此,贫困也不再是不发达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不再是一个区域性的问题,而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是每一个国家,是整个人类世界亟待解决的世界性问题。本文首先梳理了贫困定义的演变,在此基础上本文引入森的贫困识别理论和方法,以阿玛蒂亚·森的权利贫困理论为基础,探究造成贫困的原因以及可行的贫困治理方法。分析了其贫困理论的特点、贡献与局限之处,最后在分析了我国贫困治理的历史和现状之后,以期可以从国家能力角度就国家对贫困治理的重要性和可行能力进行探究,借鉴阿玛蒂亚·森权利贫困治理理论中,国家在贫困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及可行办法。从提高贫困者的可行能力、赋予贫困者以权利、扩大贫困者的机会共享等方面提出了对我国反贫困的政策建议。在丰富国内对于国外贫困治理理论研究的同时,分析中国的贫困治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