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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以法律为主题,用各种方式讲述法制事件的同时,以平民视角诠释法律,站在道德层面普及法律。由于情节悬念迭生,案件发展扣人心弦,所以深受广大观众喜爱,这使法制电视节目以一种大众普遍接受的方式,悄然弘扬着社会正能量。呼吁人民群众奉献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在潜移默化中调节着人们的心理秩序和心理空间。从这个层面讲,法制电视节目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守望社会、监督社会、引领社会的作用,为实现公正提供了一个更为便捷,更有针对性的渠道。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电视媒体逐步市场化,法制节目也从最基本的形式,逐步调整演变为多种形式。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法制类电视节目将出发点设在人本思想,以民生视角为纲,重新审视身边的法制事件,给群众更多参与法制热点事件的思考;另一方面,传统法制电视节目跨越媒体发展,从电视变成为电视、网络和电视节目客户端融合的发展模式,现阶段,几乎每个门户类网站都开设有社会、法制等以法制为主体的电视视频节目。而在内容方面,法制电视节目更多关注普通民众的民情、民生。这使得法制类节目更加贴近百姓利益,注重人文关怀。这样,通过多视角、多渠道且更富有“人情味”传播方式,使得此类节目有效发挥引领社会的教育传承职能,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教育效应,让法制教育、法制事件愈发“民生化”。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起主要功能是监督、引领、教化三个方面,必须旗帜鲜明,有正确的舆论导向,这突出体现在电视节目主持人如何有效地把握、掌控法制事件,主持人在此类节目中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那么作为一档电视节目的核心,作为观众和节目的纽带,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本身也已经随着法制节目的多样化,而逐步多元发展起来。同样,法制类电视节目是社会的缓冲剂、粘合剂,不过其本身作为电视节目,仍有着固有的限制甚至弊端。作为该类电视节目主持人,也必须适时调节自身定位于角色,有效规避固有弊端,降低相关问题的影响,必要时,以自身定位调整来弥补节目定位本身的不足。在竞争白热化的电视节目中,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更是担当了社会法制代表人和节目主持人的双重角色,如何有效把控节目与主持人的感觉,能否从现有条件出发,优化改革主持人定位,在增强节目竞争实力同时,实现准法律人、真媒体人的社会担当是本文主要讨论的内容。本文将从法制类电视节目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和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概念与风格演进入手,引出法制类电视节目和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之间的联系。之后通过对现阶段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发展现状和对节目主持人的批评,揭示主持人和节目之间、主持人与观众之间、节目与观众之间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在这基础上,本文以《今日说法》与《法治进行时》为典型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尝试分析其中主持人定位与节目的关系,并给出初步的主持策略经验小结。最后,结合上文分析,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主持策略的思考进行理论规制,并给出结论。在经过分析之后,课题开始进行主持策略方向分析,尽管我国一再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而现实中我国仍然大量存在“人情”干预司法运行的问题。这种法治屈从人治的情况,独显了公众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法制教育的道路依旧很长。另一个角度讲,这对法制教育节目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与要求:信息高速交互的时代,每一个负面新闻的诞生,都会以惊人的速度传播。作为媒体,尤其是肩负着“依法治国”中一大部分宣传、教育责任的法制教育栏目,甚至是栏目主持人,应该如何去与“负能量”赛跑,如何弘扬社会“正能量”成为了另一大新要求。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主要目标和意义所在。归根结底,本课题的最终意义在于为法制类电视节目制作人和电视节目主持人提供有效的分析报告,一定程度上促使法制工作在电视媒体上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在一定意义鼓励法制节目主持人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的基础上,加深法律学习。以此来促进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定向调整其主持技巧、角色定位等主持策略。为观众提供更多更好,最关键的是更有教育意义的法制类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