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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朝阳产业,而农村地区一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乡村旅游作为两者结合的产物已成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亦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主要方式。近年来,随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乡村旅游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也暴露出种种问题。本文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乡村旅游政策体系不健全,导致利益分配不均,并最终集中表现于乡村旅游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关注乡村旅游所涉众多的利益主体及其诉求,寻求协调各方利益的机制是保障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基于此,本文引入公共管理学中政策共同体的概念,立足于现阶段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呈现的问题,分析成因,并结合多国多地区的经验,试就如何构建乡村旅游政策共同体协调机制进行初步探索与研究。本文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1)通过分析历年乡村旅游政策法规所涉群体范围,划分出乡村旅游政策共同体的核心群体,包括政府、旅游企业、社区居民及旅游者。(2)乡村旅游政策共同体各成员的利益诉求不同,且就每个利益诉求的重视程度亦不相同;通过分析各共同体利益诉求,找寻共同体自身内部矛盾及各共同体之问冲突的焦点。(3)分析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发现问题所在,从政策共同体的视角分析背后存在的利益冲突。发现只有通过建立乡村旅游政策共同体协调机制,使各共同体就自身诉求得以充分发声,获得公平公正的利益仲裁,使其合理利益得到政策维护,才能达到平衡各方的目标,从而保证乡村旅游的稳定发展。(4)理论结合实际,进行实证研究。以兴化市乡村旅游为实证研究对象,分析其近年来乡村旅游的发展历程,研究当地政府在处理问题矛盾时的方式,以此作为构建乡村旅游政策共同体协调机制的现实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