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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要求重庆“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试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统一有形的十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率先探索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地票交易制度建立,它为破解城乡发展的瓶颈,将城市的资源和要素向农村引进,最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了很好的解决办法。地票交易模式健康运行的关键是要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本文以构建合理的地票交易收益分配机制为核心任务。首先,分析重庆市地票交易收益来源及形成;其次,对重庆市地票交易收益分配的现状、问题及存在原因进行逐一分析;再次,通过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关系分析,从政府视角得出获取最大社会效益的策略组合;最后提出构建合理地票交易收益分配机制的保障措施和对策建议。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1)“地票”实质是农村建设用地依法复垦为耕地,验收合格后的等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地票交易”是一种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的市场配置途径和方式。其特点一是“地票交易”使挂钩指标可以跨区域调剂和交易;二是以“先补后占”替代“先征后补”的用地模式。切实保护耕地,有利于重庆市坚守217.07×104hm2的耕地保有量,有利于确保耕地质量;三是通过市场配置方式优化了农用地、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四是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格局,激活城乡要素市场。五是地票制度及农村土地交易所平台成为妥善解决统筹城乡户改中转户农民退出集体土地的途径之一。(2)由于收益分配缺乏统一依据,土地产权模糊,收益分配政府主导主体地位的现状以及相关法律监管的缺失,导致收益分配存在各区县参与收益分配主体不一致,分配比例及格局差异较大,收益分配缺乏统一管理及收益分配市场化程度较低等方面的问题。(3)收益分配涉及的各利益主体以及区域、城乡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中,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均需要在相互合作和降低收益比例的情况下才能保证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区域之间,地票流出区县较多,而地票流入区县相对较少,按照佩尔兹曼模型,前者属于大集团,存在整体偏好不明确和搭便车现象,不易形成合力;而地票流入区县则属于小集团,在可以获得较大利益预期下,他们容易结成垄断联盟,操纵地票交易价格。(4)本文最终提出了重庆市地票交易收益分配的建议,在明确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原则的基础之上,按照产权关系和投资关系厘清收益分配主体,还分别根据不同权力主体、落地指标的去向以及现有法律来确定了收益分配格局。在核心环节即地票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上要规范地票组合方式,规范基准价格拟定方式以及规范地票交易成交价格。